Page 14 - 《社会》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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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数字社会及其治理”笔谈

                有效率、效果、效能的准行动者,却无法将类似于电车难题的责任归咎
                于机器,因为人类依然是人机社会责任与判断的能动主体。                            19  换言之,
                人机社会虽然将机器视为准行动者, 但并不意味着机器具有与人类对
                等的主体性,自由意志和自主权力依然还属于人类,也即,机器具有行
                动权能,但目的与意义权能仍然属于人类。

                     二、 机器智能带来的治理挑战

                    现代治理的发展, 依托于一整套围绕人类行动者的理论与实践框架。
                在理论上,早期的治理思想,如霍布斯的“国家主权观”,是将治理建立
                在个体暴力与非理性防御的基础上, 即通过建立一个绝对权威 (利维
                坦)的方式达成社会秩序的持久性。                20  站在对传统治理理念批判的立场
                上,福柯把视角引向对现代治理微观权力的剖析,将治理理解为贯穿身
                体、心理与社会技术的规训。              21  在极度宏观或极度微观的框架中,无论
                是作为威胁的自然人,还是作为被规训的社会主体,其核心前提都在
                于:人是社会的唯一行动者,也是被治理的对象。 治理正是通过对人类
                自由意志、自主权力及其社会行动的引导与规制,建构和维系着社会
                秩序。
                    在实践中,韦伯( Max Weber)以理性化为特征的科层制模型                     22  为20
                世纪的国家治理提供了制度化路径:明确的责任层级、法定的行动规程
                和基于法律的合法性。 出于对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理解和解释的目的,系
                统论   23  进一步将社会理解为多功能系统间的信息与能量交换网络,将
                治理解释为反馈调节机制在复杂系统自组织的实现。 无论是科层制还
                是系统论,虽然听起来似乎古老或传统,却依然是当今人们从社会视角
                理解治理的出发点,人类组织依然是治理的主体行动者,协调和维系社


                19. 吉登斯,安东尼.2016.现代性与自我认同:晚期现代中的自我与社会 [M].夏璐,译.北
                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 霍布斯.1985.利维坦 [M].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21. 福柯,米歇尔.1999.规训 与惩罚:监狱的诞生[M].杨远缨、刘北成,译.北京:生活·读
                书·新知三联书店.
                22. 韦伯,马克斯.2019.经济与社会(第一卷)[M].阎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3. Parsons,Talcott. 1951. The Social System. Glencoe,IL:The Free Press;Luhmann, Niklas.
                1995. Social Systems,translated by John Bednarz Jr. and Dirk Baecker. Stanford, C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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