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社会》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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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5·1
内涵相当丰富,不同思想流派关注的“公”的取向也有所不同。 对于“天
下为公”的主张在孙中山思想学说中的地位及其内涵,目前已有不少论
述。 其中,黄宇和(2007:449-450)认为,“天下为公”四字出自《礼记·礼
运》,是孙中山思想的底色,孙中山在演讲中宣称的“民生主义就是社会
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并非学理上的严谨论述,而是在强
调“天下为公”的精神在这三种学说中是一贯的。 沟口雄三( 2011a:34-
43、64、69-83)认为,孙中山学说中的“公”延续了明中叶以来认为“‘天
下之公’是民的生存权、所有权等自然权利无偏颇地得到满足的状态”
的观点,“公”的观念是孙中山提出民权主义与民生主义的思想源头,并
且正是“公”的观念使得这两种主张能够结合起来。 从对“天下为公”在
孙中山思想中的位置的判断来看,两人都认为“天下为公”是孙中山理
解、吸收和运用其他学说的出发点,也是孙中山思想学说的独特性之所
在。 如果扩展研究视野,可以发现广东省自清末即存在政治团体之间形
成“公议”解决地方政治问题的传统。 深町英夫( 2003:69-71)注意到,
广东在辛亥革命中宣布“共和独立” 时,“九大善堂”“七十二行商”与
“三千万同胞”均为革命军的布告对象。 广东之所以能够以相对和平的
姿态接纳革命军,与江孔殷等地方精英同九大善堂、七十二行商共同形
成决议的举动密不可分。 因此,就个人的政治思想而论,尽管自宋教仁
案之后孙中山已对议会制失去信心, 但直到国共合作期间他仍将知识
阶级、农夫、工人、商人并列视为“平民阶级”,鼓励他们结成团体以实
现国民革命的目的(孙中山,2015a:319-323)。 1 总而言之,孙中山所关
注的“公”不仅是具有统摄性的总体政治秩序想象,亦受到借助团体组
织形成公共意见之传统的影响。 2
基于对“公”的理解,孙中山广泛涉猎古今中外的多种学说,最终形
成了自身的独特学说,并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迹。 他曾自
1.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未能 对具有团体议 事性质的“公”详加论述 ,笔者计划在 未来 讨
论国共合作期间广东省的农民运动时,就 农会、民 团、商团 与广东 革命政府之间的互动
来对此详加说明。
2. 关于这一特征,邱捷(2012:206-216)在对粤商自治会的讨论中 曾提及 。 尽管粤商自
治会未能在谘议局中取得一席之 地且“内部也远非一致”,但他们 对地方 政治事务仍抱
有相当高的热情,在辛亥革命中亦表现 出日益倾向革 命的一 面,自治会组织的决议、集
会等行动对于促成革命客观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因此,应当结合这一传统理解孙中山此
后在国民党一大宣言中提出的“赞助国内各种平民阶级之组织,以发扬国民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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