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2 - 《社会》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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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索取”还是“相互需要”
时, 她们寻求的支持对象更多是公婆, 夫妻双方也会尽可能地回馈他
们,比如,在经济上有所支持或是在家务上有所帮助,最终形成你来我
往的合作型同住。 这一传统在农村地区更为深厚,因此,农村中儿子与
父母同住的互助倾向会更为明显。
从表 11 可知,在仅亲代有所求的赡养型同住中,二孩家庭同样没
有表现出排行差异,老大、老小责任均摊,这与上文所述一致。二孩家庭
子女不是首孩就是末孩,都具有特殊的身份,同胞间的分工基本均等。
但在农村地区的三孩及以上家庭中表现出了末孩偏向, 也即老小相比
于老大更有可能是老年父母的同住对象, 而老大与中间子女没有显著
差异。 这与抚育型同住同样呈现的末孩偏向相呼应,也在一定程度上验
证了在连续式分家模式中,老小得到更长时间的帮助,但同时也需要承
担更多的养老责任。 假设 2 得到证实。
总之,通过对 Mlogit 模型和 Clogit 模型回归结果的分析,我们描绘
了子女的性别与排行在同住选择上所发挥的作用及其影响机制。 就性
别而言,儿子依旧是老年人更为倾向的同住选择。 就排行而言,在二孩
家庭不存在排行差异,但在三孩及以上家庭表现出一定的末孩倾向,这
一倾向主要体现在抚育型同住和赡养型同住中, 合作型同住并未表现
出显著的排行差异。 经过深入分析后发现,传统的“养儿防老”与“从夫
居”在不同的同住类型中都发挥作用,但机制有所不同。 性别差异在不
同的同住类型中尽管存在,但背后的逻辑存在差异。 此外,现代社会分
家模式的变迁对于不同排行的子女也有影响, 这一影响既反映在子女
获得父母帮助上,也反映在子女对于父母养老责任的承担上。相反,“长
兄如父”的传统因素对于老大的养老责任敦促在回归中并未得到体现。
传统与现代的要素影响着家庭内部父母与子女的同住考量与选择,性
别与排行的种种差异正是这种考量与选择的结果。
五、 结论与讨论
以往研究对于代际同住的分析往往是基于同质性这一假定, 忽视
了代际同住内部的异质性。 即使关注异质性,也多停留于形式与结构,
忽略了实际驱使同住的代际双方的需求。 同住的驱动力既可能包括老
年人的养老需求,也可能包括子代的住房和生活需求。 本研究以代际双
方的需求为锚点,利用 2018 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的数据,基于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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