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社会》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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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产亲属制:列维—斯特劳斯的 maison 概念
弱化贵族,强化凭科举中榜和行政业绩进入精英阶层。 对应试者家庭
而言,自家子弟参与考试的人越多,中榜机会越大,因此开放资格给养
子、侄子、外甥,还有妾所生的子女。 在宋代 819 名官吏中,有 46%来自
“贫寒”人家,28%是“中等”家庭,只有 23.4%来自贵族或望族(参见卡
尔济埃,1998:710-712)。
赵氏江山这份“家产”利用了亲属关系的语言来进行代际传递,但
通过科举制度尽可能吸纳天下“能人”参与其间,已经不那么是赵氏一
族之“私有家业”。 顾炎武在《日知录》卷十三《正始》中说:“易姓改号,
谓之亡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 他所说的这些君臣“肉
食者”就构成合众体,臣子属于忠于朝廷,与朝廷生死与共、荣辱与共的
合众体成员,如文天祥。 亲属关系的语言和选贤任能这一对对立性原则
并存,共同发挥作用,是宋朝廷有效传递的关键。 每个朝廷的稳固性和
延续性,大抵跟构成合众体的对立性原则之多样性有密切关系。
更进一步,我们可以看到帝系、掌权权贵、一般官宦和普通百姓有
产者的“家产亲属制”因等级不同而呈现出差异,并且它们各自形成一
套运作机制和变异系统,各自承载不同的象征意义,因时、因人、因相互
关系而异。 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历史研究中进行具体的考察,并提出各自
不同的概念来理解。
九、结束语
本文梳理了一个多世纪以来欧洲—西方人类学家有关人类社会非
父系、非母系继嗣的学术脉络,并在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主义的路径下
去理解他基于这个脉络此前的讨论而提出的具有历史维度的 maison 概
念。 本文的要点是质疑英语学术界将之(误)理解为“家屋社会”,提议
用“家产亲属制”来替代,故没有比较列维—斯特劳斯倡导的家产亲属
制路径与背离这一路径的诸种“家屋社会”研究路径之间的优劣,而是
力图恢复被后者遮蔽的前者,并探查它在后续研究中的有效性。 事实上
这 两 种 路 径 的 关 系 应 当 视 为 学 术 范 式 的 并 连 结 构 : 它 们 都 是 基 于
maison 概念而发生关联的,但各自有独立的逻辑体系和学术范式史,其
中一个强调制度—历史—比较内涵,另一个则强调物质—非/无历史—
个体维度,由此异趣殊途。
列维—斯特劳斯为考察 maison 这一制度而进行的探索有一个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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