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8 - 《社会》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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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改革与腐败治理:基于微观案件数据的实证分析
改制或改革的进度同时通过两种方法进行赋值: 企业改制之前(1994
年及之前赋值为 0)对比改制期间(1995—2002 年赋值为 1)、企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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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赋值为 1)对比改制之后(2003 年及之后赋值为 0)。 对于土地市
场改革, 由于在样本所处时期该项改革尚 未 完 成 , 我 们 用 改革之前
( 1998 年及之前赋值为 0)对比改革期间(1999 年及之后赋值为 1)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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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进度赋值。 !在下文的实证分析中,这些时期的虚拟变量将以交互项
的形式被纳入回归,以探索两种类型职位在改革前后的变化。
(三)控制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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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变量分为个体和宏观两个层面。 !就个体层面来说,我们收集
了其他影响官员腐败的个人特征变量,包括性别、案发时年龄、行政级
别及是否正职。样本中腐败官员 94%为男性,案发时平均年龄为 50 岁,
时任职位级别均值为 3.92(县处级),20%的腐败官员为正职。 就宏观层
面来说,我们收集了案件所在省份的政府规模、经济开放程度、教育水
平、财政分权等可能影响腐败问题的宏观变量。 其中,政府规模用地方
政府人均财政支出测量, 经济开放程度用 FDI 占 GDP 的比重测量,教
育水平用万人大学生数量测量, 财政分权用省本级预算内财政支出占
全国财政预算内支出比重衡量。 20 !表 2 提供了这些变量的统计描述。 21
17. 在实证分析中,我们把 1995—2002 年作为国有企业改制的时间。 考虑到本文实证分
析基于的是案例数据,一个较为理想的赋值方式是分地区区分市场化进度。 在实际操作
中,我们发现系统的搜集分地区企业改制进度非常困难。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即
使在省市区内部,改制的时间也不一致。 如果采用均值赋值又涉及下一个问题;第二,针
对特定地区无法清晰地定义出年份。 在操作中,我们发现,新闻报道里经常提及“首次”
“ 全面推进”“进一步推进”“深水区”“深化改革”“完成”等 ,前后年 份跨度 很大,且没有
单独指标能够在多地区报告中都系统存在。 本文之后的实证分析发现,基于三类改革获
得的结论均一致,这说明用 2002 年“一刀切”的 方法定义企业改制,在 一定程 度上能够
提取市场化进度的时间差异。
18. 由于和“双轨制”相关的职位都只存在于改革期间,这导致我们无法通过比较改制期
间和改制之后的方法来识别市场化的作用。
19. 所有控制变量的取值对应时间都为腐败行为发生的年份。 对于存在多次腐败行为的
案例来说,腐败对应年份为最早时间。
20. 周黎安、陶靖(2009)讨论了政府规模、经济开放程度及教育水平对腐败产生的影响;
吴一平、芮萌(2010)讨论了分权对腐败行为的影响。
21. 是否为资源配置型岗位的官员之间可能存在系统性差异。 比如,那些具有更高腐败
倾向的官员可能通过游说或行贿等手段谋求资源配置型岗位。 如果这种情况存在的话,
观察到的结果也许不是职位本身的效果,而是个体自选择结果。 我们从两方(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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