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社会》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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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与一体:中国社会理论的基础
的理论预设。 在这类理论视角下,中国社会在总体上被看作传统和非现
代的,在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方面的主要表现就是“关系”仍然起支配
性的作用。在以“关系”为主的社会中,既缺乏具有独立权利和责任意识
的个体,也缺乏连接个体成为“团体”的公共规则和制度,中国社会遂被
看作既无真正独立个体又无真正共同团体的“一盘散沙”的社会。 这些
“散沙”靠“关系”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联系,而这些联系又被看作满足
个人欲望的自私狭隘、攀附结党的工具。 这是站在西方社会理论的立场
上很容易形成的对中国社会的看法,而且,这些看法很大程度上仍然在
主导着中国当代社会的研究。 在社会学对产权、抗争等主题的研究中,
“关系”都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一些中国特色的概念,如“关系产权”
“关系控制”等,都是从中国现实的水土中生长出来的本土概念。但这类
概念普遍带有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基本预设, 很难构成中国社会理论话
语体系的主干。 具体而言,这些概念背后大多都有一个“理想”的标准,
即“产权”“控制”本身就应该是基于个体权利和公共表达的产物,前面加
上“关系”二字,虽然是对社会事实的客观描述,却隐含了从理论出发的
批判态度。从社会学的历史来看,对“关系”的研究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
是“关系”的污名化过程,这个过程除了将西方社会理论作为“关系”的
基本预设之外,还将“关系”理解为破坏个体独立和公共规则的“找关
系”“ 搞关系”,把“关系”与中国悠久的历史传统割裂开来,无视“关系”
在传统社会中的结构性作用。 即便一些学者已经认识到“关系”在传统
社会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也是将其作为解释中国社会何以保守和落后
的影响因素而进行批判。
“关系”在传统社会中叫作“伦”或“人伦”,“伦有二义”,指“类别”
与“关系”,“关系”背后的行动原则叫作“伦理”(潘光旦,[1948]2000)。
人伦是社会结构之本,伦理则是价值观念之本,梁漱溟 (2005)将中国社
会称为“伦理本位”的社会。 因此,如果要深入讨论“关系”的本质,就要
讨论其基本的性质与预设, 而这些基本的性质和预设应该基于在中国
漫长的历史传统中形成的理论和实践形态。 这是本文试图做出的努力,
也是为“关系”正名的第一步。
人有五种主要的伦,分别为父子、夫妇、兄弟、君臣、朋友。在这五种
关系中,前三种都是家庭关系,后两种乃至其他如师徒、东伙、同乡、同
年等,都被看作家庭关系的延伸。 在这些家庭关系中,父子之伦又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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