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社会》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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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社会的情理与人伦

   会秩序构建的基础 , 人伦关系与伦理不仅体现在家庭 、 宗族以及一般社
   会生活中 , 同样贯穿于政治社会中 , 可以说 , 人伦在传统社会结构中所
   具有的基础作用是传统情与理之间能统一的外在客观条件 。( 3 ) 情理
   观念成立的另一个条件是人们对于情理的主观认知 。 在司法审判中 ,
   审判者把 “ 情理 ” 作为首要审判标准 。 审判者要做到和能做到的是 “ 尽
   己情察审 ”, 要 “ 尽己情 ”, 就要求审判者对案件诉讼双方有同情之理解 。
   研究者特别指出 , 传统中国地方官是以 “ 牧民 ” 的心态去进行司法审判
   的 , 这是一种 “ 父母官审判 ”, 主要按照 “ 情理 ” 来判决 ( 滋贺秀三等 ,
   1998 ; 霍存福 , 2001 : 1-18 ; 彭斌 , 2010 ; 林端 , 2004 : 26-40 )。
       所谓情 , 指的是人们对于外界事物的感性体会生发出的情绪 ; 所谓
   理 , 则偏重人们对于外界事物的理性认识和判断 。 不论在哪一种社会 ,
   人们主观上对于外界都有相应的情与理的把握 。 但是 , 不同文化对于
   情理关系的看法却不一样 。 其中一种观念就是认为情与理是对立的 ,
   人们发现自己对于世界的感性体会与理性认知之间存在很大的紧张 。
   这种文化观念在具体的社会层面的表现 , 就是城邦与家庭 、 法理与人
   情 、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二元对立 。 这些二分的领域遵循不同的构
   建逻辑 , 当人们处在二者交织的领域 , 就可能在行动上有一种情与理的
   撕扯 ( 李猛 , 2001 )。 但在另一种观念中 , 情与理是统一的 , 这表现为人
   们对于世界的感性体会与理性认识之间的统一 。 这种文化观念在具体
   的社会层面的表现 , 可能就是国与家 、 天理与人情 、 政治领域与人伦领
   域的统一 。 后一种情理观念的典型代表就是传统中国的情理观 。 这种
   情理观念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中一以贯之 , 是因为在结构层面 , 这一社会
   是以人伦关系为核心的 , 而且不仅是一般社会领域 , 政治领域也同样是
   基于人伦关系 。 父子 、 夫妻 、 兄弟等人伦关系给予人们日常生活中切实
   可感的情感体验 , 而人伦关系本身所具有的伦理原则 , 又将这种情感加
   以统合和规范 , 进而形成了情理相统一的观念 , 如忠 、 孝 、 仁 、 义 , 等等 。
   忠孝仁义也成为人们行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 毫无疑问 , 在中国 , 社会
   结构与行动 、 人伦关系与忠孝仁义是相表里的 , 中国人的人伦观念代表
   了中国儒家传统主义的一种理性认知观念 ( 李猛 , 2010 )。
       ( 二 ) 戏曲文本作为研究对象

       自宋代以来 , 随着世俗文化的丰富 , 各种话本 、 评书 、 戏曲 、 小说开
   始涌现 , 各种演义故事变得脍炙人口 。 中国传统的说书人主要以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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