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社会》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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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2020 · 4
域住房获取的难易程度相关 。 举例来说 , 表 2 中涉农区域居民家庭住
房自有率普遍高于非农区域 , 这与前文提到的城乡土地制度 ( 城乡住宅
用地制度 ) 的差异有关 。 涉农区域居民家庭住房大多为集体土地上的
自建房 , 房屋获取的成本主要为建筑安装成本 ( 宅基地主要由农村集体
组织认定 、 划拨 , 通常为无偿使用 ); 而城镇居民大多获取的是 ( 建在国
有建设用地上 ) 商品住宅 , 其中包含较大比例的土地使用成本 。 正是由
于土地制度和住房制度的差异 , 使得农村地区居民家庭住房获得的难
度要低于城镇地区家庭 。 房屋获取的难易程度的地区差异对住房自有
率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城乡之间 , 还体现在不同的城镇地区之间 。 表 2
显示 , 东部城镇地区居民家庭住房自有率相对于其他地区最低 , 仅为
78.27% , 这与东部城镇地区房价高于其他区域 、 住房获取难度高于其
他区域不无关系 。
从表 2 还可以看出 , 户均产权住房数量的区域差异也并不突出 , 全
国平均水平为 1.04 套 , 其中 , 除东北部农村和东北部城镇之外 , 其他区
域这一均值在 1.00 以上 。
( 二 ) 居民家庭住房资产的区域比较
表 2 的统计结果显示 , 各地区居民家庭的住房条件均达到了较高
水平 , 也就是说 ,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 其中包括城镇住房制度
改革和房地产业的发展 ), 中国居民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 前文
提到 , 住房面积 、 住房自有率通常被当作衡量住房不平等的重要指标 。
但从表 2 的分析结果来看 , 住房面积和住房自有率并不能充分度量住
房不平等 , 至少是不能有效度量住房的地区不平等 。 就住房面积而言 ,
尽管不同地区居民家庭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 但这种差异并不十分突出 。
就住房自有率而言 , 表 2 的分析结果似乎表明 , 越是经济和社会发达的
地区 , 住房自有率越低 ( 后文回归分析将进一步验证这一观点 )。 即便
如此 , 考虑到大多数地区居民家庭住房自有率都达到很高水平 , 住房自
有率作为地区不平等度量还是存在一定限度的 。 如前所述 , 当下人们
住房利益的分化已不仅仅体现在居住条件上 , 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房产
作为一种家庭资产的差异上 。 并且 , 住房产权 、 住房数量 、 住房面积 、 住
房类型和居住小区的差异等最终都可以通过住房的市场价值反映出
来 , 因此 , 以家庭房产价值度量的居民家庭住房资产可以成为住房不平
等的一个有效度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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