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社会》2020年第4期
P. 174
地理空间与住房不平等
果 ), 要么以特定的地理空间单元作为不平等的分析单位 ( 如地区之间
的不平等 )。 与这些研究不同 , 我们是以社会个体作为分析单位 , 关注
地理空间差异对个体住房行为的影响 。
二 、 文献回顾与研究思路
( 一 ) 体制性因素 、 市场能力因素与住房不平等
中国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和房地产业的发展使得城镇居民的住房
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 与此同时 , 由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所引发
的住房不平等问题也引起人们的关注 。 如前文所述 , 针对城镇住房不
平等问题的研究 , 主要关注的是体制性因素与市场能力因素的作用以
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 之所以关注这两类因素的作用 , 一方面是与改革
之前城镇原有的住房供给制度有关 , 另一方面是受到市场转型理论及
其相关争论的影响 。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之前的住房供给制度受制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单
位制等制度安排 。 在 20 世纪 50 年代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 , 以国家
和企事业单位统包 、 以低租金和实物分房为特色的住房供给模式成为
中国城镇住房供给的主导模式 。 在这一供给模式下 , 单位制及相关制
度设置成为理解城镇住房不平等问题的重要切入点 。 人们在不同单位
的分布和在特定单位内部的位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住房状况 , 因
此 , 单位类型 、 户籍 、 工人或干部身份 、 政治忠诚等 ( 犠犪犾犱犲狉 , 1992 ;
,
犅犻犪狀 , 1994 ; 犣犺狅狌犪狀犱犔狅 犵 犪狀 , 1996 ; 犎狌犪狀 犵 2003 ; 边燕杰 、 刘勇利 ,
2005 ) 成为解释这一时期住房不平等现象的重要变量 。 改革开放以来 ,
单位制情境下的住房福利体系的诸多弊端日益凸显 , 如住房的建设和
维护资金不足 、 城镇居民住房短缺等 , 这些不足与弊端是促使城镇住房
制度改革的重要动因之一 。 当然 , 城镇住房供给制度的改革也与单位
制本身的消解有关 , 单位职能的单一化使得传统的包括住房供给在内
的福利功能逐步从工作单位剥离 。
随着单位制的消解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 , 住房不平等问题的内
在机制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市场转型曾经引发关于制度变革与社会
不平等形成机制之间关系的广泛讨论 , 并形成了所谓的 “ 市场转型理
论 ”( 犖犲犲 , 1989 ) 和 “ 权力维续论 ”( 犚狅狀犪犜犪狊 , 1994 ; 犅犻犪狀犪狀犱犔狅 犵 犪狀 ,
1996 ; 犘犪狉犻狊犺犪狀犱犕犻犮犺犲犾狊狅狀 , 1996 ; 宋时歌 , 1998 ; 犅犻犪狀 , 2002 ; 李路路 ,
7
1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