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4 - 《社会》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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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 、 不平等感知与公众容忍度

   影响 , 也取决于其所感知的收入不平等程度 。 换言之 , 民众对收入差距
   的感知并非与客观实际状态完全一致 , 客观差距与感知差距之间的关
   系模式 、 传导过程却是探讨民众总体容忍度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 这
   一探索不仅在学理上有助于进一步辨析和检验 “ 社会结构决定论 ” 与
   “ 主体行动反应论 ” 之间的争议 , 也对更好地把握和调适关于收入分配
   政策制定的民众心理基础有一定现实意义 。
       一 、 文献回顾 : 民众为何容忍较大收入差距


       收入差距越大 , 公众对差距的容忍度就越高抑或相反 , 这并非不言
   自明 。 正如朗西曼 ( 犚狌狀犮犻犿犪狀 , 1972 : 3 ) 所说的 ,“ 没有一个社会是完全
   均等的 , 那么当不平等程度增大时 , 人们的感受是什么 ——— 默然接受还
   是怨恨抵制? ” 对此议题 , 既往研究从不同视角做过探讨 。 不少研究发
   现 , 面对较大的收入差距 , 民众并未有强烈的不满 , 而是能够容忍甚至
   欣然接受差异化的分配结果 。 那么 , 应当如何理解和解释这种看似相
   悖的现象?通过对相关文献梳理之后 , 我们认为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解
   释路径 , 可分别称为 “ 自我利益论 ”“ 社会规范论 ” 和 “ 新制度主义论 ”。
       从 “ 自我利益论 ” 的视角出发 , 人们是否接受或容忍较大的收入差
   距 , 完全是出于自我利益的考量 。 在这一意义上 ,“ 自我利益论 ” 视域中
   的个体等位于 “ 理性人 ”, 收益最大化是其评判收入分配状况的出发点 。
   根据人们社会经济地位的绝对差异和相对差异 , 又可进一步分为 “ 地位
   结构论 ” 与 “ 相对剥夺论 ” 两种视角 。
       具体而言 , 从 “ 地位结构论 ” 的视角看 , 占据优势地位的群体为了维
   护既得利益 , 更倾向于支持或认可既有的收入分配结构 , 从而对收入差
   距表现出更大的容忍 。 与之相反 , 处于劣势地位的群体会对过大的收
   入差距表现出更为强烈的 “ 厌恶 ” 倾向 。 国内的相关研究显示 , 因分析
   对象收入 、 教育 、 职业等方面的差异 , 其收入公平感确实表现出较为明
   显的结构性差异 ( 刘欣 , 2002 ; 马磊 、 刘欣 , 2010 ; 孟天广 , 2012 )。 但仔细
   分析后发现 , 虽然这一视角可以解释 “ 高地位 — 高容忍 ” 的现象 , 却难以
   解释一些与之相悖的社会事实 , 比如 , 为何相较于优势地位者 , 社会经
   济地位较低群体的公平感并非更低 ( 刘欣 、 胡安宁 , 2016 ; 李颖晖 ,
   2015 )。 如此来看 , 这一视角的解释力在经验现实中有明显的局限 。
       对此 , 研究者尝试引入参照比较因素 , 强调个体关于收入分配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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