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社会》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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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9 · 1

       结构化的过程起初是可以通过个案研究发现端倪的。还是拿项目
   制研究援引的一个案例来说吧。周飞舟( 2012犫 )在有关“项目治国”的
   一项研究中所提供的个案看似非常简单,就是某省的两所中学因大风
   把房盖子掀掉了,急需上级政府部门拨款维修,总计需要不到 40 万元
   的经费。可是,在项目体制下,由于财政转移资金采取了“以县为主”的
   支付模式,再加上“公用经费专项化”的预算要求,致使经费使用手续极
   其繁杂,县级相关部门不胜其烦,最终几经周折,经由“两上两下”的复
   杂程序,主管县长终于批示,以“县乡合办”的办法解决资金问题。可
   是,乡政府怎样来筹集资金呢?在项目体制中,乡政府已经不再有任何
   与义务教育相关的事权和财权,原来作为行政体制中的一个主要环节,
   还可以依据自己的地方性社会关系“东拼西凑”,如今在“以县为主”体
   制下已无足轻重,自然难以也不情愿再发挥地方治理的作用。通过一
   件校舍维修的小事,却可以管窥到项目体制所塑造的社会结构的重大
   转变:“县”成为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的行政枢纽,但却高高在上地悬浮
   着,即便项目本身有管控上的严格要求,却对于基层服务的小事束手无
   策;而原来扎根于基层社会的乡镇政府,本来有灵活变通处理问题的本
   事,现在却只能袖手旁观……由此看来,由项目制所形成的治理体制本
   以强化公共服务为目的,却严重削弱了乡镇基层政府应有的角色和职
   能,最终造成了这样的结果:“项目体系越完备,审计体系越严格,专项
   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越科学,这些资金就越难以深入到乡村基层”。
       上述个案直接揭示了项目制带给体制结构的重大变化,究其原因,
   是自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整体治理结构发生了几个重要转变:分
   税制改革确立了财政资金再分配制度,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强化了部门控制权;投资经济激励了地方政府参与项目驱动的欲望;公
   共服务政策的转变以及绩效合法性和程序合理性的思维深入人心,从
   结构上围绕项目体制构成了总体上的新型技术治理体系,全体社会也
   必然要依此运转(渠敬东, 2012犫 )。这样的结构形态及其内在的运作机
   制,我们在各行各业都能深切体会到。事实上,周飞舟( 2012犫 )在上述
   案例分析前做了充分的结构分析的准备:分税制改革后所确立的财政
   转移支付体系,从体制结构上改变了资源分配和行政管理的机制。这
   种结构上的转变,即“项目治国”之总体路径,不仅体现在个案所反映的
   农村义务教育领域内,更重要的是,庞大的项目系统充斥在每个社会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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