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社会》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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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8 · 6
以呈现两股能量相互角力的局面。
清末最后几年,官制改革等抑制地方势力的举措开始实施,国家力
量在地方事务中的参与比重日益增加,地方督抚的权力日渐收缩,然中
央集权情况并没有因此得到加强,反因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激化而有
所削弱,导致“中央无法控制地方,地方无力效忠中央”的局面,史界谓
之“内外皆轻”(李细珠, 2012 : 13-14 、 410 ;关晓红, 2007 : 29-30 )。最
有趣的是,由“外重内轻”到“内外皆轻”的过程恰好发生在“公益”概念
实现重构与普及的时段之内,导致其语义构造中有关地方和国家的成
分也随之处于动态的张力之中,而非仅仅加强了日式维新“公益”中强
调“国家”的成分。
七、结语与讨论
与既往从传统社会之“义行”、“义举”以及“善举”等实践中解读中
国公益渊源,或将公益慈善看做鸦片战争以降近代化进程一子领域的
研究视角有所不同,本文从概念与思想的角度入手,爬梳中文中“公益”
的语源流变以及与此同步的观念再造和社会现实,从中形成如下三点
主要发现和研究启示:
其一,中国近代“公益”观念实则是嵌入在明清之际公私问题与群
己关系不断重构这一漫长过程中的一项子过程。因此,它的具体生成
涉及长时段的思想变动以及复杂多次的跨国互动,并非简单地藉由维
新风潮舶自日本。事实上,中文“公益”二字的连用至少在清中期已经
出现,并具有经济收益、国家利益与地方公事三种用法,其语义资源既
来自精英思想观念中的“公”,亦来自民间日常实践中的“公”。其中,表
示“国家利益”的语义很可能来自传教士对西方国际法著作的中译———
《 万国公法》。此译本随即东渡日本,并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了日文语汇
中的“公益”概念,再于 19 世纪末伴随《日本国志》等宣传维新思想的著
述出版而输入中国,在清末各种人士的重新解读与实际使用之中与本
土既有的“公益”用法、流变中的公私观念和急速变化的社会现实碰撞
结合,从而生出一系列新的语义。
其二,清末新生“公 益”语 义 的现 代特 质一方 面在 于其所 表 征的
“国家利益”被赋予了支持政 体转 型的 群学理 论与 变革 实践,另一方
面亦承载了这一转型过程中国家与地方之间的实际张力。当时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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