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社会》2018年第6期
P. 216

中国近代“公益”的观念生成:概念谱系与结构过程


   方公益”、“自治风潮”以及“公益捐”等事项之时也偶有出现,要理解这
   其中的内在张力,则需将讨论的时段再往前溯。
       大量研究表明,以省界意识为中心的地方主义在晚清非常盛行(胡
   春惠, 2011 : 1-23 ;许纪霖, 2015 ;马陵合, 2006 )。咸同年间,为应对太
   平天国起义,清廷募集乡勇,给以武器,举办团练,地方督抚获得军事实
   权,军权由中央转移到地方,逐渐形成地方权重而中央权轻的局面,学
   界谓之“外重内轻”(李细珠, 2012 : 363-364 )。太平天国运动后期,洋
   务运动兴起,在“官商合办、官督商办”的制度下,地方督抚与本地绅商
   结合益加紧密,一度形成“绅商不分、绅商一家”的局面(胡春惠, 2011 :
   19-20 )。独立的地方财政加上独立的军权即构成了沟口所言清末“乡
   里空间”的力量充实。
       与此同时,洋务运动在甲午以后被维新思潮所取代,新的救国思路
   将重建一个政治稳定、主权独立的集权式现代强国作为改革的终极目
   标,并于庚子以后上升为国家新政。 1906 年,清廷预备立宪,实施官制
   改革,欲以此收 回 先 前 下 放 到 地方 的 军 政 权 力 (李 细 珠, 2012 : 363-
   411 )。因此,至少在咸同年间到官制改革以前,地方势力都在持续上
   升,而这一时段又同时包含了维新思潮对国家本身(国家全体)及其构
   成分子(国民个人)关系的统合努力(参见梁启超, 1999犫 : 2061 )。许纪
   霖( 2015 : 30 )对此总结道:
           晚清政治以富强为目标,学习西方的近代化,呈现出两个
       互相冲突的趋势:一是近代民族国家的出现,朝廷试图借助改
       革加强中央集权,提升政府的财政吸取能力;另一个以地方自
       治的名义,各省封疆大吏在地方士绅的支持下,力图实现地方
       的自主性。从洋务运动到晚清新政,都有这样的特点。
       于是,在地方势力与国家话语同时增强的这一时段,地方事业的建
   设虽经常被统合在爱国合群的话语之中,但实际的操作过程却往往带
   有显著的地方色彩和一定程度的排外情绪,尤以收回利权运动的表现
   最为明显。周锡瑞( 1982 : 86 )的研究发现,当时“外省商人一般很少同
   情和较少可能参加收回利权运动和其他爱国运动”。时人亦批评:“我
   国对于一省丧失权利之事件,类能攘臂力争,而关系全国休戚者乃反漠
   然视之,徒知 有 地 方 情 感,而 国 家 思想 销沈于 若有 若 无 之 间,至 为 可
   痛。”(明水, 1910 : 17 )如此便解释了戊戌以后“公益”概念的语义格局何

                                                          · 2 0 9 ·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