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9 - 《社会》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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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7 · 4

   性或可预见性。如此一来,就产生了在充满紧迫性的社会实践的本体
   论基础上显得富有规律性的社会行动何以可能的问题。这个问题正是
   布迪厄全部思考的逻辑起点,而实践理论及其理论概念则是思考此问
   题的产物。在布迪厄看来,这种规范、规律性或可预见性在本质上不是
   遵从规则或图式的产物,而是作为被规范的性情倾向的“惯习”的产物。
   惯习是实践的原则,惯习生产规范的和正常的行动而无需参照任何规
   则。以规则、模型或图式来简化实践的社会物理学可以说是以逻辑的
   事物来替代事物的逻辑,是对作为即兴表演或社会游戏之人类实践真
   相的遮蔽,是对以模糊性、策略性、流动性和不确定性为特征的实践感
   的褫夺性理解( 犅狅狌狉犱犻犲狌 , 1977 , 1990 ; 犑犲狀犽犻狀狊 , 1992 )。
       与布迪厄以有关实践及其特征的上述本体性论断为基础,致力于
   “捕捉没有意图的意向性和没有认知目的的知识,捕捉行动者通过长期
   沉浸于社会世界中而对其所处的社会世界获得的前反思的下意识的把
   握能力,捕捉那些能够界定真正的人类社会实践的东西”(布迪厄、华康
   德, 2015 : 19 ),从而生产了以惯习、场域、资本和策略等为核心概念的社
   会实践理论有所不同,我们首先将焦点放在对布迪厄未加充分阐释就
   直接接受为其理论的本体论基础的实践及其特征,尤其是放在对被人
   们恰当地视为实践的本质属性的紧迫性进行现象学社会学的深描上,
   也就是在本体论/存在论层面上对实践紧迫性及其诸意蕴的概念重构
   上。当然,我们在对实践紧迫性进行概念重构时调用的“存在论”现象
   学思想对布迪厄来说并不是陌生的。尽管布迪厄对社会现象学或主观
   主义知识颇有微词,但他对现象学的误识和对现象学对于其社会实践
   理论的影响的不恰当否认也是显而易见的。 4 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
   可以说,布迪厄对实践及其特性着墨不多,正是因为他认同“存在论”现
   象学有关人类实践之本质特征的本体性说明并自然地以此为其理论之


   4. 根据斯沃茨( 犛狑犪狉狋狕 , 1997 : 29 、 28 )的说法,“在 20 世纪 50 年代,作为学生的布迪厄学习了
   海德格尔、胡塞尔、舒茨、梅洛  庞蒂和萨特的现象学著作……在形成关于实践逻辑尤其是语
   言作用的理论时,布迪厄从奥斯汀、卡西尔、海德格尔、胡塞尔、梅洛  庞蒂和维特根斯坦那里
   获得了灵感”。布迪厄和华康德( 2015 : 19 )也曾经明确地指出,“布迪厄有所选择地借鉴了胡
   塞尔、海德格尔、梅洛  庞蒂等人的现象学”。在“布迪厄与现象学:一种批判性评价”中,斯鲁
   普和墨菲( 犜犺狉狅狅 狆犪狀犱犕狌狉 狆 犺 狔 , 2002 )也详细探究了布迪厄实践理论及其核心概念与现象学
   之间的关系,并就布迪厄对现象学的错误批判和现象学对布迪厄思想的影响做出了充分阐
   述。可见,布迪厄不仅熟悉主要现象学家的思想,而且现象学对布迪厄深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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