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社会》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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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收入与主观幸福感:检验农民工的多重参照群体
围依据。之所以要同时考量两个层次的地理范围,是因为已有研究发
现,尽管都是基于地理范围的参照群体,参照收入对主观幸福感的效应
却并不一致,似乎更大范围的参照群体平均收入更可能被负向的社会
比较效应主导,而更小范围的参照收入则更可能被正向效应所主导。
例如,法尔博和施罗德( 犉犻狉犲犫犪狌 犵 犺犪狀犱犛犮犺狉狅犲犱犲狉 , 2009 )关于美国民众
的研究显示,尽管区县平均收入对幸福感有负向影响,但基于平均规模
在 1400 人左右的街区所计算的“社区平均收入”对个人幸福感的效应
却为正向。同样,金登和奈特( 犓犻狀 犵 犱狅狀犪狀犱犓狀犻 犵 犺狋 , 2007 )有关南非的
研究发现,尽管地区平均收入对家庭生活满意度有负向效应,但基于平
均规模在 3000 人左右的群簇( 犮犾狌狊狋犲狉 )所计算的平均收入对家庭生活
满意度的影响却为正。
因此,我们也期望基于省级和市级定义的参照群体平均收入会对
个人的福利评判产生不同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使用的“市级”
虽然比起“省级”范围更小,却比以上所引的研究中的地理范围大得多,
所以负向的社会比较效应可能仍然占主导,只是程度要低一些。按照
前述参照群体( 1 )和( 2 )的定义,本文假定农民和城市就业居民的参照
群体遵循同质性原则。具体而言,农民的参照群体是那些同省份/城
市,居住在农村,务农并拥有农村户口的其他同龄农民;城市就业居民
的参照群体是那些同省份 /城市,居住在城镇,从事非农工作并有非农
户口的其他同龄城市就业居民 。
如前文所述,我们认为农民工可能会有多重的参照群体,因而,本
文将考察农民工的三个可能的参照群体:( 1 )农民。当前居住在同省/
市的农村地区,从事农业职业且户口是农村的其他农民。( 2 )农民工。
当前居住在同省/市的城镇地区,从事非农职业但拥有农业户口的其他
同龄农民工。 6 ( 3 )城市就业居民。当前居住在同省/市的城镇地区,从
事非农职业且拥有城镇户口的其他同龄城市就业居民。在确定了参照
群体定义后,我们计算了上述多重条件下每个单元格里所有个案的收
6. 严格意义上来说,农民工进行比较的农民群体更可能是来自于流出地的。遗憾的是,我们
的数据没有收集流出地信息,因而在这里我们只能使用当前居住地的农民作为次优替代。为
了检验这样的操作策略对本文核心发现的影响,我们在分析时将农民工限定在户口在本地农
村的样本(保证当前居住地就是流出地),结果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具体结果请见附表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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