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社会》2017年第1期
P. 98

传统的变革与个体的重构:鲁滨逊的出走、改造与重返



       六、结论与讨论

       自晚近以来,个体问题一直与中国现代化的历程纠葛在一起。严
   复译《天演论》、《群己权界论》、《群学肄言》等西学著述,最先涉及了群
   体(群学)、个体及自由问题的新语境。不过,严复并未就个体论自由,
   而仍将自由置于群己关系中进行讨论,其本身就反映出中国士人对西
   方个体主义的犹疑与徘徊。然而,激进的革命之势迅速形成并很快蔓
   延开来,人们越想彻底改变现实状况,越不自觉地与传统决裂,由此缔
   造出来的“新人”在抛弃传统社会纽带,决绝出走之后,就越发感到自己
   的无根状态。
       随着中国传统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的瓦解, 21 由世俗化及其引发

   的个体人格的后果,使得人们在面对“天”的时候,已经难以感受到超越
   于己身的更大的自然之道,也再难体会到可以安顿己身的世界的图景。
   随着浪漫的宗教感的逝去,伴随着对纯粹自由和个性解放的追求,在商
   业社会兴起的过程中,很容易使得人们在强烈的自我意识的驱使下,追
   逐自己的喜好及其个人一味物质利益。一旦个人的倾向和欲望成了正
   当性的源泉,人与人之间也再难寻求到可以安顿彼此的伦理秩序。现
   实社会虽然在个人主观能力的推动下,不断弃旧图新地向前发展,但却
   缺乏实在稳定的伦理生活的根基。人们越释放自己的此在的意欲,越
   难以体会到生命的整体感,也越发不知道该如何对待彼此。如果人们
   习惯于用功利主义或抽象自由的方式去理解个体及其正当性,社会生
   活便会陷入霍布斯意义上的战争状态,人与人在强力的角逐中“物竞天
   择,适者生存”,抑或在国家治理下“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表面
   大鸣大放,内在死气沉沉。
       然而,这是否意味着人们必须彻底回到传统的等级秩序之中,去过
   一种原教旨式的伦理生活?当义务观念流于形式,不易触动真切的感情
   时,人们是否能够真正回到传统世界,安顿在完全旧式的生活样式之中?


   21. 明末清初之际,中国人的个体性心性的丰富性已然非常清晰地显露出来。随着天道的形
   上玄远之学没落,士人开始从抽象的天理回到人的自然性状态,在世俗生活中寻找安顿人心
   的方式,试图重新阐发一套新的人性和道德体系(王?森, 2013 : 3-24 )。以颜元为代表的清
   学讨论实质性地转化了理学的命题,将自然之性置于天理之先。清初的朴学和晚清之后开始
   的社会学说实际上都继续着这个命题。不仅严复,梁启超也在《新民说》中探讨如何以更有利
   的结群结社的方式培育新的人格结构。
                                                           · 9 1 ·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