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社会》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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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5
业主可以与企业中的基层党组织和谐相处。但当以上逻辑发生冲突时,即
使是具有政治身份的私营企业主,也往往更看重经济利益而放弃政治上的
追求,甚至出现行贿寻租、偷税漏税等非生产性行为( 犅犪狌犿狅犾 , 1990 )。尤其
是当政治资源给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时( 犉犪狀 , 犲狋犪犾. , 2007 ),财务绩效的
恶化和产出竞争力下滑等压力往往使企业倾向于从事投机性的非生产和
短期导向行为( 犌狉犲狏犲 , 犲狋犪犾. , 2010 )。其次,某些具有政治背景的私营企业
主的企业一般都是同类企业的佼佼者,容易产生自我认同感的膨胀,但又
缺少思想和行动约束机制,很容易产生投机性行为(陈东, 2015 )。
然而,私营企业主的政治身份和党组织资源也有引导其投入更多
生产性和长期导向活动的正面作用。首先,在转型期,面对正式规则的
普遍缺失和政策的不连续性,私营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
获取企业发展必须的信息和资源。获得党员等正式体制身份的私营企
业主则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弱这种资源和制度压力,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和
企业财产不易受到侵犯(曹正汉, 2006 )。实际上,党员等政治身份充当了
正式制度的一种替代机制( 犣犺狅狌 , 2013 ),帮助企业获得融资便利、产权保
护、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等“政治租金”,同时也能够帮助企业主更好地
把握政策脉搏,为企业争取有利的政策环境。此时,党员身份能够通过
增强产权保护和低成本获取政治租金等机制来增强私营企业的合法性,
进而使私营企业主有信心也有能力投入更多的生产性活动和长期导向
活动。其次,被执政党吸收进党的私营企业主的企业一般都具有相当规
模或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这些企业往往拥有各种正式制度的保护
并占据有利位置,因而没有必要花费过多资源在非生产性活动中(张建
君, 2013 )。而且,由寻租活动所编织的关系网络的价值也会因为企业较
大的规模和行业领先地位而被削弱( 犇狌犫犻狀犻犪狀犱犃犾犱狉犻犮犺 , 1991 )。再次,党
员私营企业主与执政党的“接近”使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反腐运动中
进行非生产性活动的成本,这种思想上的自我约束也会间接地约束他们
进行过多的寻租腐败等非生产性和短期导向行为。“十七大”的党代表
“钢铁大王”沈文荣的说法印证了这种约束作用:“财富本身是没有阶级
属性的,我们的财富用在发展再生产上”。
就组织嵌入来看,在私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功能体现在以促进生产
关系协调发展为着力点来促进企业生产力的发展,调动管理者和生产者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首先,企业党组织与党和政府有天然的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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