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社会》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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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弛有别:上级控制力、下级自主性和农村基层政令执行
影响是否显著。
犼 犼 犼 犼 犼 ( 2 )
VIP 犻 = β 0 + β 1 VMR 犻+ β 2 CV 犻+ε 犻
其中,二分因变量 犞犐犘 代表样本村庄执行某项工作的实际情况,样本
村庄将该工作列为自身最重要的五项工作时标记为 1 ,否则,标记为 0 。
自变量 犞犕犚 代 表 “乡、村 两 级 核 心 工 作 重 合 率”(简 称 “乡、村 重 合
率”),测量在村庄治理机构所列的五项自身最重要工作中,有多大比例
也在乡对村的考核中权重位列前五。乡、村重合率越高,说明考核效果
越显著,乡镇党政机关对村级治理机构的总体控制力也越强。控制变
量 犆犞 既包括乡镇党政机关对村级治理机构是否提供物质激励、政策
支持与提拔机会,同时也包括测度乡镇负责人背景、村庄的财政状况、
为两组系
人口规模与经济水平等情况的指标。 β 0 为常数项, β 1 和 β 2
数向量, ε 为残差项,下标 犻 标记具体样本村庄,上标 标记具体工作。
犼
与对模型 1 的操作类似,对于模型 2 ,我们也只考察那些村级治理机构
直接受到乡镇党政机关重点考核的情况。
表 5 分别列出了每项工作的回归样本量,并报告了针对模型 2 的
回归结果。数据显示,除税费征缴外,村级治理机构执行其他各项工作
的概率均与测度乡对村总体控制力强弱的乡、村重合率指标之间存在
非常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这说明,当乡镇党政机关对村级治理机构
的总体控制力较弱时,动员村级治理机构执行各方面政令的效果都会
大打折扣,即便乡镇党政机构普遍重视下达的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
理工作也不例外。
那么,为何税费征缴工作的执行情况在受乡镇控制程度不同的村
庄之间却没有显著差别呢?我们的调研发现原因在于,农业税取消后,
虽然乡镇依然肩负着征缴工商业税的任务,但村级治理机构往往不再
需要开展税费征缴工作,因此,乡镇控制力对村级治理机构执行这项工
作概率的影响,无法通过统计模型反映出来。
四、结论和讨论
基于有代表性的全国抽样数据,本文通过描述性统计和回归模型,
系统考察并探究了本世纪以来中国县、乡、村三个治理层级之间在政令
下达、接受和执行等方面的情况,提供了有助于深入理解当代中国基层
治理结构的新材料和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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