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3 - 《社会》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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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2
求幸福生活的唯一途径就是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美好爱情,《一屋赞
客》中的主角们也一直在寻觅自己的 犕狉.犚犻 犵 犺狋 。然而,浪漫爱情本身
就不是本土产物,而 是“五四”运动 以来西 方世 界的舶 来品(潘 绥铭,
2006 : 274-278 )。 20 世纪 50 年代,爱情开始被认为是婚姻必不可少
的要素,但这种爱情被官方话语赋予了社会、政治和道德的重要性,它
不再是个人问题,而是一个“集体化问题”,如在 1950 年《婚姻法》的具
体实施中,离婚的时候“对琐事的抱怨不被接受,感情破裂也被拒绝成
为离婚的理由,因为它‘以社会秩序为代价夸大了对个人问题的关注’”
(艾华, 2008 : 177-191 )。 20 世纪 80 年代,“爱情是婚姻的灵魂”这一
基本原则被确立下来,这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先
进分子的梦想(潘绥铭, 2006 : 87 )。同时由于对客观经济原则的强调,
关于爱情的意识形态的、阶级主义的、集体化的定义,即视之为一种以
政治理想和革命任务为基础的关系的观点虽然没有被弃如敝屣,但也
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爱情应该属于个人还是家庭,取决于特殊时
期的治理需要。如 1983 年全国发起“反精神污染”运动时,官方重申爱
情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与其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是一致的; 20 世纪 80
年代末以来,个人的情感和情欲世界与公共领域的分离事实上带来了
商品膨胀和经济私有化的个人机会,这也是与当时强调消费利益、个人
主动性和发家致富的社会环境分不开的。总之,将爱情重新划定在个
人领域是对个人对集体义务的重新定义,这与当时的社会治理目标密
切相关(艾华, 2008 : 81-89 )。在愈演愈烈的个体化大潮中,人们开始
被赋予一定的选择权和自由,他们被鼓励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尤其是爱
情,而正是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驯顺的主体被生产出来。正如金普尼
斯( 犓犻 狆 狀犻狊 , 2003 : 40-41 )在《反对爱情》中所说,“创造驯顺的人最优雅
的方式就是毫无破绽地将看似是个人需求的社会控制移入个体的生
命”,“自由民主政治的特点在于它可以很有效率地生产出驯顺的主体,
这些主体不仅仅认同制度目标,更会为这些目标奉献生命”,而达成这
一切的关键就是爱情:将爱情的乌托邦想象捆绑在社会治理之上可能
是“现代人口管理记录上令人瞩目的成就”。
悖论的另一方面则与家庭有关。与原生家庭的关系很大程度上会
影响到同性恋者是否对父母和家庭出柜的问题。然而,“出柜”本身是
一个非常值得反思的概念。它并不是一个一目了然的过程,而是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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