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社会》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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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绒藏人的房名制、内婚制与改土设屯
光是河东守备官寨所在地。
从清乾隆四十一年( 1777 年)改土设屯,到 19 世纪 50 年代民主改
革前,河东屯的行政建制一直存在。清代改土设屯的政策不仅使金川
出现番汉杂居的局面,而且河东屯下的嘉绒人与绥靖、崇化两屯下的人
一样,耕种同样数量的土地,并向国家纳粮。从这个角度讲,二者在国
家内部有相同的地位。当笔者走入苟尔光村时,发现人们还时常能讲
述当年百姓如何给守备“当差”服劳役、犯错误被守备打板子、祖上如何
随他们的守备出征西藏等类似的故事。人们甚至还会说,“乾隆杀了我
们金川的土司,守备就相当于我们的土司”。笔者发现,在村民的表述
里,似乎守备时代与土司时代并没有太大差别,村落里也有谁家是百姓
[“德尚”( 狋 ? ɑ )],谁以前是家奴[“达姑纳”( 狋犪 犵 狌狀犪 )]的记忆,这意味
η
着守备管辖的寨子里有等级之别。难道清代国家改土设屯的措施并没
有改变金川嘉绒人的社会结构?国家土屯制度的影响到底体现在什么
地方?下文就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梳理来重建清乾隆年间的改土设屯带
给地方社会的具体变化。
三、通过屯田建立的国家秩序
第二次金川战争前前后后打了六年。细读史料就会发现,在整个
战争过程中,乾隆皇帝不仅仅关心前线战事,也时常与前线大臣阿桂、
文绥、明亮等商讨金川的善后问题,思量如何能一劳永逸地在地方建立
国家秩序。
(一)屯田与番屯
第二次金川战争始于小金土司领地。起初一年,即乾隆三十六年
( 1771 年),皇帝还希望在擒获与周边土司构怨相残的小金土司僧格桑
后,保留小金土司(张羽新, 1994 : 7 )。当战争牵扯到金川土司时,乾隆
皇帝经过两次调整,才最终确定了后来两金川改土设屯的做法。一次
是乾隆三十七年正月( 1772 年 2 月),提出“该处番众则照黔省古州之
例,改作屯兵,令其自耕自食,不必官为给饷养瞻。仍移设同知一员驻
辖之,久之则与内地编民无异,自可永无(除)后患”(张羽新, 1994 : 18 )。
另一次是在乾隆三十七年十一月( 1772 年 11 月),由于金川土司助小
金土司对抗国家,乾隆皇帝提出“至僧格桑及索诺木兄弟就擒骈戮,必
当仿照前次办理杂谷脑改土归流之法,安营驻兵,近成内地,庶为一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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