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2 - 《社会》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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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纽带抑或依附工具:转型时期中国行业协会研究文献评述


   制度性连接工具和控制手段( 犝狀 犵 犲狉 , 1996 ; 犛犪犻犮犺 , 2001 )。两种大相
   径庭的主流研究的观点之所以能在同一领域中共存,正是社会组织领
   域新涌现多种类型组织的体现,也是转型时期中国的经济和社会情景
   多面向特性的反映。
       公民社会理论的研究对应于体制外的、由市场经济力量所促使自
   发形成的行业协会,这些行会多集中于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特别是小商
   品生产发 达 的 浙 江 温 州 地 区 或 农 村 地 区。 重 要 的 研 究 包 括 怀 特
   ( 狑犺犻狋犲 , 1993 )对浙江萧山地区的研究,陈剩勇和魏仲庆( 2003 )、贾西津等
   ( 2004 )、郁建 兴 等 ( 2008 )、沈 恒 超 等 ( 2003 )、贾 西 津 等 ( 2004 )、江 华
   ( 2008 )等对温州地区行业协会的研究,仝志辉( 2005 )、于洪生( 2005 )对
   农村地区的经济协会的研究等等。江华( 2008 )指出,由于相关法律法
   规没有理顺“地、业、会”之间的关系,加上行业协会组织边界的约束、部
   门条块分割及其利益诉求、企业家的利益驱动等原因,使“一业多会”在
   一些地区成为可能。这些研究发现自下而上的、非官方的民间经济组
   织正在成长,它强调了国家与社会的相对分离,以及非政府组织的自主
   发展。
       法团主义 的 视 角 提 供 了 中 国 的 国 家 与 社 会 关 系 的 另 一 种 模 式
   ( 犆犺犲狀 , 1993 ; 犝狀 犵 犲狉犪狀犱 犆犺犲狀 , 1995 ; 犛犪犻犮犺 , 2001 : 207 ;张 静, 2005 ;
   顾昕、王旭, 2005 ;吴 建 平, 2012 ),也 提 供 了 行 业 协 会 的 另 一 种 解 释。
   安戈和陈佩华( 犝狀 犵 犲狉犪狀犱犆犺犲狀 , 1995 : 106 )认为,“公民社会”的观点只
   关注于社团组织的中间的层面和它们拓展的“空间”,分析框架由于强
   调独立性而脱离真实的社团实际,相对而言,法团主义则更准确地刻画
   了社团组织的真实动态。持后一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中国的法团主义
   是国家控制放松后的产物,而行业协会则发展成为国家控制的替代工
   具( 犝狀 犵 犲狉犪狀犱犆犺犲狀 , 1995 : 106-107 ; 犇犻犮犽狊狅狀 , 2000 : 83-85 )。这些由
   官方授权或委托成立的体制内的、自上而下的行业协会由政府行业主
   管部门组建,是“强制性制度变迁下中国政府体制变革的产物”,行业协
   会的特征和管理模式是政府主导的(李莉、陈秀峰, 2009 ),其生成途径
   和特征 与 法 团 主 义 的 “层 峰 组 织”有 极 大 的 相 似 性。 安 戈 ( 犝狀 犵 犲狉 ,
   2008 )在 12 年间考察了某城市的大、中和小商业主成立的三个协会,发
   现他们虽然发挥着不同的功能,但它们的形式都是相同的,即都在国家
   法团主义之下运作。考虑国家涉入社会团体的程度,多数持法团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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