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社会》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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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5 · 2

   等,握有更多权力与权威的一方有可能尽量减少其不愿意参与的活动,
   包括家务劳动和子女照顾 ( 犘犲狉狉狌犮犮犻 , 犲狋犪犾. , 1978 )。家务劳动分工是
   夫妻在投入 (如 收 入)与 产 出 (如 谁 做 家 务)上 进 行 隐 形 博 弈 的 结 果
   ( BlairandLichter , 1991 ; Kamo , 1988 )。齐良书( 2005 )用中国 9 个省
   3819 个双薪家庭 1989 — 2000 年的调查数据,证明了议价能力的提高
   的确能减少本人的家务劳动时间和家务分担比例,但其影响存在明显
   的性别差异,对男性的效用远大于女性。周旅军( 2013 )基于第三期中
   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得出的结论是,相比丈夫在家中更有实权者,
   妻子更有实权会在高分位点上显著增加男性的家务投入,在中等分位
   点上减少女性的家务时间,即家庭权力状况对于不同性别、不同收入分
   位点上人群的影响有所不同。二是家庭分工基于理性的决策,其关于
   市场工作、家庭工作与闲暇的分工基于效率最大化原则。如果丈夫相
   对于妻子的教育、职业、收入地位较高,这些资源强化了其市场工作的
   价值,则其家务劳动投入的时间会少 ( Coverman , 1985 )。控制更多资
   源的配偶会有更强的协商地位,并可更好地实现其预想的结果,在其他
   条件相同的状况下,拥有更多资源(教育、收入与职业地位)者从事的家
   务劳动将少于其配偶 ( Bittman , 犲狋犪犾. , 2003 ; 犅狉犻狀犲狊 , 1994 ; 犈狏犲狉狋狊狊狅狀
   犪狀犱犖犲狉犿狅 , 2004 )。由于配偶的相对经济状况会影响夫妻权力关系,
   有更高收入的配偶在面对离婚时有更强的能力支持自己,有更强的协
   商地位 ( 犔狌狀犱犫犲狉 犵犪狀犱犘狅犾犾犪犽 , 1996 )。女性承担绝大部分家务的原因
   是其更多地在经济上依赖丈夫( 犅狉犻狀犲狊 , 1994 ; 犌狉犲犲狀狊狋犲犻狀 , 1996 )。有
   学者以妻子的相对收入来测量其对丈夫的经济依赖,发现妻子家务劳
   动时间与其丈夫的收入之间为负相关 ( 犅犪狓狋犲狉 , 犲狋犪犾. , 2008 ; 犅犻犪狀犮犺犻 ,
   犲狋犪犾. , 2000 ; 犅犻狋狋犿犪狀 , 犲狋犪犾. , 2003 ; 犘狉犲狊狊犲狉 , 1994 )。不过於嘉( 2014 )
   基于 2010 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得出的结论是,相对收入对于家务
   劳动参与的影响具有城乡差异,城镇地区女性相对收入的增加可以帮
   助她们持续地减少家务劳动,而农村地区的女性受到传统性别观念的
   影响,无法持 续地 利 用 相 对 收 入的 增加 来减 少其 家 务 劳 动。陈 绯 念
   ( 犆犺犲狀 , 2005 )对中国的研究发现,就业关系转变会影响家务劳动分工,
   经历了由农业向非农业转变的一方,其家务劳动时间会减少,说明夫妻
   间一方职业地位的变化会对家务劳动分工产生影响。女性教育程度高
   于丈夫者,家务劳动时间更少(杨菊华, 2006 )。对于城镇已婚在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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