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6 - 《社会》2014年第4期
P. 166
私营企业主与政治发展
反对,它造成了社会生活的恶化和失序,包括对“工人体力的剥削、对家
庭生活的破坏、对邻里关系的破坏、滥伐植被、污染河流、败坏行业规范
和损害社会风气,使包括居住环境和艺术在内的生存状态以及影响利
润的无数私人和公共生活方式普遍堕落”。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社会的
自我保护运动之外,国家对于资本力量的干预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必须
要处理由 此 而 来 的 社 会 失 序 和 不 平 等 问 题,防 止 社 会 秩 序 的 毁 灭
(波兰尼, 2007 )。在这种视野下,私营企业主的兴起和资本力量的壮大
并不意味着政治的民主化,它可能是与国家共谋的社会反对力量。
因此,从这些不同的理论视角可见,与“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民
主”的理论判断不同,在中国,即便随着市场化的充分发展,私营企业主
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力量开始崛起,但这也并非一定如现有研究者所
企盼的那样将导向政治的民主化。相反,一方面,如摩尔所言,这种新
兴的力量有可能利用国家权力控制劳工和农民等反对力量,从而成为
专制主义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如斯考切波所指出的,这种力量对于
国家权力的反对,也可能导致国家任何尝试性改革政策的失败和制度
的崩溃,从而为社会革命提供空间和机会。并且,现有“共谋性政商关
系”的研究从“国家与社会”两分的视角出发,将商人看做是反对国家的
重要“社会力量”,而波兰尼所指出的“双向运动”中,资本和资本家力量
的崛起是摧毁“社会”的力量而非保护社会、抗衡国家权力的力量,在社
会的自我保护运动中,国家对于这种力量的控制,是保护社会和重建社
会生活的重要手段。这些既意味着所谓政商之间共谋可能并非是中国
的独特性所在,也意味着所谓自主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出现并非就简
单地意味着政治民主化。
五、讨论:从“民主转型”到“政策影响”
总的来说,虽然现有研究基本上认为中国没有出现一个与国家抗
衡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但是,大部分研究都有很强的理论预设性,正是
从“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民主”的理论假设出发,对于中国私营企业主
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关注他们在民主转型中的角色,以及为什么中国的
私营企业主阶层没有成为推动民主转型的力量。虽然这些研究有着很
强的理论洞察力,不过,由于它们有过于强烈的理论预设将私营企业主
与“民主转型”联系到一起,因此,他们会面对一个潜在的研究陷阱,即
· 1 5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