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社会》2014年第2期
P. 97
社会· 2014 · 2
统临床治疗机制的窠臼,开始致力于批判作为暴力机构的精神病院,倡
导解放的辩证法;戈夫曼则进一步揭露“全控机构”的特征,控诉“市民
之死”的罪恶;温等人证明了机构引发神经症的危害;谢夫和贝克尔洞
察精神疾病标签的社会排斥功能,掀起了精神疾病理解上的哥白尼革
命。草根组织的活动更进一步体现出了其所维护的价值取向———维护
每一人的正当权益、阻止精神医学成为自由的敌人,并提升了作为社会
政治问题的精神卫生的新理念。 犌犐犃 致力于被收容者的社会支持网络
的建立、患者增能、与精神医疗从业者的联盟,从而使这些价值目标转
变为现实。这一切最终都指向这样一种价值选择,即“唯有自由才是最
好的治疗”( 犛犮犺犿犻犱 , 2005 )。现代精神医疗服务的改革同样致力于吸
收、消化反精神医学运动所带来的一系列成果,这反映在现代精神医学
研究与临床实践中所取得的诸多进步之中。
为了突破精神医疗领域中的权力垄断,就有必要强调精神卫生的公共
性理念,而要实现这种公共性,就必须使精神医疗从封闭走向开放,从秘密
走向公开,从仅仅遵从某一专业权威的决定走向共同协商。“反精神医学”
运动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一方面有对精神医生从治疗者转
变为引路人、守护人和援助者的倡导,另一方面,伴随着“去机构化”的思
潮,社会工作开始积极介入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促进了封闭性机构治疗模
式的逐渐瓦解。在巴扎利阿式的精神卫生改革中,则尤其重视建立起被收
容者参与改革的规则和程序,改革从开放住院病区起步,发展为开放精神
病院,然后在运用团体疗法之中形成“治疗共同体”,最后当被收容者们的
主体性重新复苏之后,推动原来的被收容者们积极地走进日常的社会空
间,激发起他们改变机构监禁和原有社会秩序的决心。总之,不仅仅有专
业人士,更有广大的“病患者”本身以及各种社会力量的加入才是始终促进
精神卫生公共性的重要支柱。这一点,在欧洲的精神卫生改革过程中展现
得淋漓尽致。草根组织 犌犐犃 联合精神医疗从业者,创办公开发行的刊物,
为公众参与讨论精神卫生的问题提供了重要平台。意大利的“民主精神医
疗联合会”更由此成就了基于“共同协商”这一精神卫生事业的经典案例。
总之,这一切表明,唯有基于公开性、共同性,精神医疗的功能才不至于被
某种公权力所滥用,才能真正发挥起维护公民正当权益的作用。
重要的是,从精神角度看,“公共性”含有个体基于理性、符合理性
的法律批判性地参与公共活动,并指向形塑一种维护公共利益和价值
· 9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