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社会》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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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2

   响妻子的家务劳动时间。对妻子年龄的分析表明,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
   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增加,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一致。妻子教育程度
   的结果在农村与城镇地区则并不相同。在农村地区,女性的教育程度越
   高,其家务劳动时间越长,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并不相同,而作者认为这
   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地区女性“能者多劳”的现象。此外,由于
   在农村地区年轻女性的教育程度高于年老的女性,且年轻的女性往往承
   担了更多照顾子女、老人、未离家的兄弟姐妹的责任,因而也可能造成了
   在农村地区教育对家务劳动时间的正效应。而在城镇地区,女性的教育
   程度越高,其家务劳动时间越短,这与以往研究结果一致,这在一定程度
   上表明了女性态度对家务分工的影响。职业对女性家务劳动时间的影
   响并不很大。在农村地区,相比于单位负责人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农
   业生产活动的女性往往承担了较多的家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职业
   地位在家庭内部权力上的体现。而在城镇地区,不同职业的已婚女性在
   家务劳动时间上并无显著差别。从模型 2 与模型 4 中可以看到,妻子的
   健康状况基本上并不显著影响其家务劳动时间。对居住安排的分析表
   明,农村与城镇地区的已婚女性,与自己母亲同住可以分别减少其每周
   家务劳动时间 3.097 与 3.555 小时,而与丈夫母亲同住可以帮助城镇地
   区已婚女性每周减少家务劳动时间 0.873 小时,这一结果体现了老年人
   对子女家务劳动的分担。除此之外,这一结果也印证了一些以往对同住
   安排的研究。朱敬一等( 犆犺狌 , 犲狋犪犾. , 2011 )利用中国大陆与台湾的数据
   发现,子女与父母的居住安排,尤其是那些与女性父母同住的夫妻往往
   是基于实用性而非经济因素的考虑。本文的结果显示,相比于同住的男
   方母亲,同住的女方母亲会更多地帮助妻子减少家务劳动时间,而这正
   反映了夫妻基于实用性的考虑而做出的居住安排。家庭中每增加一个
   18 岁以下子女就会对农村与城镇地区妻子的家务劳动时间分别带来
   0.781 小时与 0.885 小时的增加,表明照顾未成年子女也是女性家务劳动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现代化与经济发展对家务劳动时间的影响
       通过上文对全模型的分析结果,我们已经了解影响我国已婚女性
   家务劳动时间个体层面的影响因素,以及这些影响因素在城乡间的差
   别。然而除了城乡差异之外,我国地区间的差异也相当大,这同样也可
   能会导致一些影响女性家务劳动时间的因素在地区间有所差别。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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