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社会》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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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的情感逻辑


   因为人们多将“自控”归于“理性”,而无视其情感特性。本文以为,这里
   的“理性”只是在指涉行为表象时才有意义,表象之下是行为者对不亚
   于“泄愤”的激情洪流的强力控制。这种控制与一般社会运动中已成常
   态的理性表达不同,其实是一种情感包装,而非自愿选择。也就是说,
   泄愤与自控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无论哪一面都充盈着激情。因此,
   如果说社会运动研究所强调的情感管理是自在和自觉的理性选择,那
   么,群体性事件中的情感自控就是自为和不得已的情感反应,它所反映
   的是权力非对称格局下主体的情感运用策略。
       最后,尤其要强调的是情感表演在情感自控中的特殊作用。它是
   群体性事件情感管理区别于一般社会运动情感管理的最重要的不同,
   除些之外,它还反映了从属者极具草根特色的反向性抗争。这种抗争
   由于集传统与现代意识形态合法性于一身———在传统上表现为呼喊青
   天,在当下表现为吁求社会同情———不仅为自身赢得空间,更对支配者
   构成压力。这也就提醒研究者应该把情感表演当作“刻意”营造的行为
   来对待,各种“夸张性”的“脸面”表达虽然相对于泄愤而言不怎么激烈,
   但其功能可能更加强大,而那种视表演为“耍无赖”或“谄媚”的精英视
   角,显然缺乏对底层的同情。
       以上对群体性事件情感逻辑的提炼,在理论层面可以丰富社会运
   动的情感研究,在现实层面则有助于深化对群体性事件特征、作用及走
   向的理解。就后者而言,本文认为,只要催生上述逻辑的国家与社会关
   系总体格局不变,这一逻辑对群体性事件的支配性作用也不会改变。
   这也就决定了尽管群体性事件类型多样,表现各异,但它们都可以被视
   作是从属者在与支配者的非对称性互动中表达不满的手段和方式,它
   们在当下不具备转化为常态社会运动的可能,而只能是沿着传统与现
   代错综交织的轨道间歇性发作,以作为弱势群体对中国转型期社会矛
   盾的一种特殊回应。


   参考文献( 犚犲犳犲狉犲狀犮犲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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