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社会》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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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跨小区的业主组织联盟存在差异


              者结合中国社会的特征进行分析与解释。虽然本文分析的是基层物业
              管理结构,但类似的分析也可以应用于其他类型的都市抗争。比如,劳
              工集体合同实施的区域差异、外来劳动力的构成和劳工纠纷调解制度
              等因素可能对不同区域的劳工抗争及其水平联合具有显著的影响。
                  第三,与现有研究的结论类似,不同的政府部门和不同层级的政府
              应对抗争的策略为抗争者提供了政治机会结构。体制内行动者的支持
              是解释不同抗争者水平联合的重要变量。本研究也进一步突出对国家
              进行分解研究的重要性( 犕犮犃犱犪犿犪狀犱犅狅狌犱犲狋 , 2012 ; 犣犺犪狅 , 2010 )。
                  第四,对于一个城市而言,政治机会与威胁两个变量并不必然存在
              此消彼长的关系。在分析国家控制如何影响抗争时,应该对两者之间
              的关系进行辩证分析。比如,广州的业主一方面遭遇具有同质性的侵
              权事件,另一方面在维权过程中得到体制内行动者的公开支持。对上
              海的业主而言,政府积极的社会管理策略在城市基层提供了利益表达
              与沟通的制度化的渠道,但也抑制了市、区一级的制度内盟友的出现。
              研究者除了要在政治机会结构理论指导下对国家进行分解外,还要区
              分政府在侵权事件发生前的社会治理过程中的角色以及侵权与集体抗
              争发生后政府的角色。政府不仅仅是抗争者的目标、盟友或者对手,还
              是治理制度的提供者与利益表达渠道。如果说前者直接影响抗争的动
              员过程( 犠犪犾犱犲狉 , 2009 ),那后者将直接影响抗争发生的社会基础和抗争
              水平联合的必要性。
                  本研究对都市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启示。首先,虽然住房的私有产
              权是市民社会发展必要的利益基础,但不同城市的业主行动可能具有
              迥异的组织形态。这意味着,私有产权仅仅是市民社会发育的一个必
              要非充分条件。不同城市、区域的物业管理制度对于私有产权与市民
              社会组织两者的关系具有显著的影响。其次,由于治理制度的影响往
              往在城市以及城市内不同的层面得以展开,今后的基层都市治理研究
              需要以城市为分析单位进行比较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揭示不同规
              模的社会空间中制度与行动者的交互影响。
                  本研究也存在一些局限。第一,本文大量使用了传统媒体的报道,
              为了克服媒体报道可能存在的选择性偏误,笔者已经使用多种数据,从
              多个角度佐证论点,其结论应该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当然,今后的方法
              论研究需要分析媒体报道、互联网数据以及官方数据所具有的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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