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6 - 《社会》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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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结构理论及实验检验
行,被试的总点数要根据其得到的积极裁量或消极裁量的数量进行相
应增减。被试在每个回合开始时都有新的 10 点份额,可以将这些份额
中的一些或全部都发给 犆 (或 犓 ),也可以不发送。如果这种报价被 犆
(或 犓 )接受,并且被试自己也确认,则被试没有发送的点数应加到自己
的总筹码中,前提是自己没有得到消极裁量。如果被试提供的报价没
有被接受,那么他的 10 点份额都被没收,即此时(在直接强制结构中
的) 犆 或(在间接强制结构中的) 犕 会发出消极裁量:从被试的总筹码中
扣除 10 点。在实验中,我们约定信息是完备的,即所有行动者提供的
报价、确认的报价以及得到的积极或消极裁量都出现在每个被试的电
脑屏幕上。实验结束后,按照被试最终的总筹码点数支付其劳务费。
(二)实验结果
在实验的边界范围和条件内,由表 2 可见,在直接强制结构中,强
制者的平均收益为 8.71 (标准差为 0.325 ),与理论上的最大收益 9 有
显著差异( 狋 = 2.52 ),这意味着假设 1 被拒绝,不过二者相差并不多。
间接强制者得到的平均收益为 8.82 (标准差为 0.409 ),与理论上的最
大收益 9 无显著差异( 狋 =1.24 ),假设 2 得到了支持。这表明间接强
制者在“不劳而获”方面甚至更有效, 1 即间接强制的效果更明显。
表 2 :直接强制者和间接强制者的收益均值与预测值之比较
网络 狀 强制者的收益(标准差) 预测的收益 狋 狆
间接强制 8 8.82 ( 0.409 ) 9 1.24 不显著
直接强制 8 8.71 ( 0.325 ) 9 2.52 < 0.02
表 3 表明,间接强制者得到的平均收益为 8.82 ,稍高于直接强制
者得到的平均报酬 8.71 ,但是二者并无显著差异, 狋=0.531 ( 狀=16 )。
这表明,间接强制结构和直接强制结构有一样的效力。因此,假设 3 得
到了支持。
表 3 :直接强制者和间接强制者的收益均值比较
网络 狀 强制者的收益 标准差 狋 狆
间接强制 8 8.82 0.409
0.531 不显著
直接强制 8 8.71 0.325
还有一种测量强制效力的方法,即比较被试的报价被接受的频次。
1. 尽管被试可以发出全部 10 点资源,但由于 9 点资源总会被 犆 (或 犓 )接受,所以被试不会再
多发出 1 点资源, 9 点便是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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