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7 - 《社会》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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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4

              在各个“强制—受制”的回合中,来自 3 、 4 或 5 个受制者的报价能够被
              接受。如果所有的被试(受制者)发送的报价都小于 9 ,那么由实验者
              扮演的模拟强制者只接受 3 个报价( 60% )。如果所有 5 个被试的报价
              都是 9 ,则都接受( 100% )。同理也可接受 4 个被试的报价。可见,强
              制越有效,接受报价的百分比越高。表 4 表明,直接强制者完成 81.5%
              的强制频次,间接强制者完成 88.1% ,甚至比直接强制更高。假设 4
              和假设 5 都得到了支持。
                       表 4 :实际发生的强制频次与最低可能的强制频次之比较
                      网络     狀   强制的频次      最低的强制频次         狕      狆
                     间接强制    185   0.881        0.60       11.81 < 0.001
                     直接强制    200   0.815        0.60       7.81  < 0.001
                       注: 狀 是在每个阶 段 的 最 后 五 轮 报 价 中 至 少 发 送 了 一 个 积
                         极裁量的总关系数。在直接强制网络中,共有 8 个阶段
                         ×5 轮次 ×5 个强制者 =200 个关系。在间接强制网络
                         中,有一个阶段缺少了 3 个轮次的数据,因此共有 7 个
                         阶段 ×5 轮次 ×5 个强制者 +1 个阶段 ×2 轮次 ×5 个强
                         制者 =185 个关系。
                 随着协商次数的增加,受制者很快就明白了自己应该向强制者发出越
              来越多的积极裁量。考察前三轮的平均收益,会发现受制者向强制者提供
              的报价的确越来越多,从第四轮开始,强制者的收益基本达到最大值 9 。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即研究者扮演的模拟者与实际被试参加实
              验,其收益有无显著差异?表 5 表明,二者之差不显著。这说明,假设 6
              得到支持,或者说本实验利用模拟的行动者(实验者扮演)是可行的。
                           表 5 :模拟者和实际被试者的平均收益值的比较
                            网络          狀   强制者的收益     标准差    狋     狆
                    直接强制中的实际被试者        8     8.41     0.476
                    直接强制中的模拟被试者         8     8.71     0.325  0.198 不显著
                   注:  这些值来自威勒( 犠犻犾犾犲狉 , 1987 )。
                 总之,在强强制结构中,直接强制者和间接强制者都索取了类似数
              量的裁量,并且索得量与最大值之间无显著差异。这表明,间接强制和
              直接强制是一样有效的。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基于要素论探讨了强制关系的含义及其各类结构,并就其中的一种
              间接强制结构的效用进行了实验检验。实验结果表明,间接强制结构与直接
              强制结构对受制者行为的影响一样大,二者都能够达到最大的强制剥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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