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社会》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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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3

                      表 4 :按夫妇平均年龄分的同住家庭的收入构成状况   ( % )
                           年龄组       丈夫    妻子     父母    合计(样本量)
                        30 岁及以下      42.5  20.6  36.9   100.0 ( 173 )
                        31-35 岁      49.7  29.8  20.5   100.0 ( 145 )
                        35-40 岁      53.9  27.6  18.5   100.0 ( 109 )
                        合计           47.8  25.5  26.6   100.0 ( 427 )


                      表 5 :按夫妇平均年龄分的同住家庭的住房所有权状况( % )
                           年龄组     父母所有夫妇所有       其他    合计(样本量)
                        30 岁及以下      62.4  12.2  25.4    100.0 ( 181 )
                        31-35 岁      52.6  26.3  21.1    100.0 ( 152 )
                        35-40 岁      32.2  47.0  20.9    100.0 ( 115 )
                        合计           51.3  25.9  22.8    100.0 ( 448 )

              住房为父母所有的比重高达 62.4% ,相比之下,住房归夫妇所有的比
              重仅为 12.2% ;在 31-35 岁组中,住房为父母所有的比重虽有下降,
              但依然高达 52.6% ;而到了 36-40 岁组,住房为父母所有的比重才大
              为降低。这个结果再次验证了之前的研究结论,充分说明与父母分享
              住房是年轻夫妇选择同住的重要原因。
                  表 6 分年龄组描述了所有同住家庭中,丈夫、妻子和父母各自的家
              务劳动时间占家庭总家务劳动时间的比重。可以发现,在 35 岁以下的
              两个年龄组中,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父母都承担了超过一半的家
              务劳动。如表 6 所示,在 30 岁及以下组,父母在工作日所承担的家务
              劳动的比重达到了 62.7% ,即使在节假日,该比重也高达 60.0% ;在 31
              -35 岁组,父母在工作日所承担的家务劳动的比重依然高达 59.6% ,
              在节假日时,该比重虽有下降,但仍有 50.7% 。这再次证明年轻夫妇
              在家务劳动方面对父母的强烈依赖。
                  从表 6 还可见,妻子在家务劳动方面承担了比丈夫更多的责任。
              表 7 显示,当妻子参加工作时,丈夫所承担的家务劳动份额几乎没有任
              何变化,而父母所承担的份额却大为增加(工作日上升了约 14 个百分
              点,节假日也上升了约 6 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当妻子参加工作时,
              原来由妻子承担的家务劳动在很大程度上转移给了同住父母,父母有
              效地缓解了年轻夫妇(尤其是妻子)家务劳动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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