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社会》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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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3
表 4 :按夫妇平均年龄分的同住家庭的收入构成状况 ( % )
年龄组 丈夫 妻子 父母 合计(样本量)
30 岁及以下 42.5 20.6 36.9 100.0 ( 173 )
31-35 岁 49.7 29.8 20.5 100.0 ( 145 )
35-40 岁 53.9 27.6 18.5 100.0 ( 109 )
合计 47.8 25.5 26.6 100.0 ( 427 )
表 5 :按夫妇平均年龄分的同住家庭的住房所有权状况( % )
年龄组 父母所有夫妇所有 其他 合计(样本量)
30 岁及以下 62.4 12.2 25.4 100.0 ( 181 )
31-35 岁 52.6 26.3 21.1 100.0 ( 152 )
35-40 岁 32.2 47.0 20.9 100.0 ( 115 )
合计 51.3 25.9 22.8 100.0 ( 448 )
住房为父母所有的比重高达 62.4% ,相比之下,住房归夫妇所有的比
重仅为 12.2% ;在 31-35 岁组中,住房为父母所有的比重虽有下降,
但依然高达 52.6% ;而到了 36-40 岁组,住房为父母所有的比重才大
为降低。这个结果再次验证了之前的研究结论,充分说明与父母分享
住房是年轻夫妇选择同住的重要原因。
表 6 分年龄组描述了所有同住家庭中,丈夫、妻子和父母各自的家
务劳动时间占家庭总家务劳动时间的比重。可以发现,在 35 岁以下的
两个年龄组中,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父母都承担了超过一半的家
务劳动。如表 6 所示,在 30 岁及以下组,父母在工作日所承担的家务
劳动的比重达到了 62.7% ,即使在节假日,该比重也高达 60.0% ;在 31
-35 岁组,父母在工作日所承担的家务劳动的比重依然高达 59.6% ,
在节假日时,该比重虽有下降,但仍有 50.7% 。这再次证明年轻夫妇
在家务劳动方面对父母的强烈依赖。
从表 6 还可见,妻子在家务劳动方面承担了比丈夫更多的责任。
表 7 显示,当妻子参加工作时,丈夫所承担的家务劳动份额几乎没有任
何变化,而父母所承担的份额却大为增加(工作日上升了约 14 个百分
点,节假日也上升了约 6 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当妻子参加工作时,
原来由妻子承担的家务劳动在很大程度上转移给了同住父母,父母有
效地缓解了年轻夫妇(尤其是妻子)家务劳动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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