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党政研究》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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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边界模糊化角度看,人工智能的应用可能会导致责任边界的模糊化,难以界定人类主
             体与技术主体的责任。此类风险在 AI 医疗领域同样存在。2015 年 2 月,英国首例达芬奇
             机器人辅助心脏瓣膜修复手术发生严重失误,患者于术后一周死亡;据美国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 FDA)公开数据,2000 - 2013 年间,达芬奇机器人手术已造成 144 例患者死亡。
             同类医疗事件在国内亦属常见,2019 - 2021 年涉及手术机器人的医疗纠纷案例已经年均
             达到了 12. 3 件 。那么,当人工智能医疗系统作出错误诊断或引发不良临床事件时,责
                             〔 42〕
             任主体的界定陷入规则困境:究竟应由算法模型的开发者、临床场景的使用者,还是监管
             体系的构建者承担相应法律与伦理责任?上述议题在人工智能落地进程中均亟须回应。第
             三,人类主体地位弱化与技术异化。过度依赖算法决策,可能使原本由人类自主判断、价
             值选择与责任担当逐步让位于技术系统的预设逻辑,持续削弱人类的自主判断力、价值权
             衡力与责任承担力,原本以人类理性与伦理判断为中心的决策结构,可能逐渐转向以数据
             与模型输出为主导的技术逻辑,诱发 “算法至上”“技术凌驾于人”的异化倾向。这无疑将
             对人的主体性、尊严确认、自由选择能力以及全面发展基础构成持续性侵蚀。

                 四、人工智能嵌入国家治理的风险消弭

                  人工智能嵌入国家治理所催生的政治、经济、社会、伦理风险,并非单纯的技术失灵
             或治理滞后,而是技术理性扩张、制度供给不足、伦理规范缺位共同作用的系统性失衡。
             面对数智赋能与风险外溢的双重现实,应以 “十五五”规划纲要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重要原则为根本遵循,通过技术可控性改造、法律制度完善、经济结构优化、社会能力建
             设与伦理价值锚定,构建全链条风险治理机制,实现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与国家治理安全有
             序的动态均衡 (如图 1 所示)。
































                                    图 1  人工智能嵌入国家治理的风险生成与消弭示意图
                  (一)强化技术自主可控,提升技术安全韧性
                  人工智能嵌入国家治理所引发的风险,要回到技术本身加以把控。换言之,技术安全
             是风险治理的基础前提。因此,技术风险需以技术逻辑回应,通过可控化、可解释、可审
             计的技术改造,消解算法黑箱、自主决策、数据滥用等内生风险,实现技术赋能与安全可
             控的统一。
                  一是推动算法可解释与透明化改造。强制政务决策、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关键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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