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党政研究》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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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瑛 四川通江          1920 -2012      1933      曾任辽宁省公安总队江边防团指导员 ( 1949 -1956)
                                                            1953年抗美援朝结束后调入公安部,被派往抚顺战犯管理
               岳  克 四川南江          1918 -2025      1933      所工作。后历任黑龙江省龙镇劳改支队科长、北安劳改支
                                                            队主任,四川省劳改局政治部科长等职。

               李  健 四川巴中           1917 -?        1933      新中国成立初期任汉口公安总局组教科副股长、副科长
               高璧皗 四川达县           1920 -2011      1933      新中国成立初期任云南省公安厅组织科副科长
                 资料来源:刘青霞等主编 《中国女红军》,陕西人民出版社 1996年版;郝斌、阮晓浒主编 《红军女杰———怀念苏风
             同志》,大连出版社,1997年版;王友平主编 《长征中的川籍女红军 (增订本)》,四川辞书出版社 2024年版,等。
                  由上表可见,新中国成立后,有 3 位长征女红军在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职务。长征女
             红军、唯一开国女将军李贞,担任了十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在此职
             位上为军队法制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她利用自己在战争中长期做政治工作的优势,积极协
             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检察长黄火星做好各项工作,完善各级检察机构,先后参与

             领导、审定了军事检察院 《组织工作条例》 《工作概则》等制度 。李贞在军事检察院
                                                                                   〔 36〕
             任职期间,秉公执法,刚正不阿,领导查办了多起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推动了军事检察院
             的规范化建设,为军队检察和法纪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苏风 (原名陶万荣)是唯一的
             一位在公、检、法机关都担任过领导职务的长征女红军。她在担任副检察长 4 年期间,为
             大连市的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长征女红军岳克长期在监狱管理机关工
             作,1991 年荣获司法部授予的一级金星荣誉章。

                 三、长征女红军在政法战线担当重任的原因分析

                  (一)中国共产党历来对妇女工作的高度重视
                  中国共产党对妇女工作的重视,是长征女红军能够在政法战线上担当重任的根本原
             因。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重视妇女解放和妇女工作,发动妇女运动。1921 年 8 月,
             中国共产党就帮助在上海的中华妇女界联合会进行改组,作为党的临时中央妇女机构 。
                                                                                                        〔 37〕
             1922 年 2 月,上海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就开办平民女校,上海平民女校成为中国共产党的
             第一所培养妇女干部的学校。后来从这所女校中走出了一位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的女战士
             钱希均。1922 年 7 月,中共二大在中央领导机构中设立了妇女部;通过了 《关于妇女运
             动的决议》,这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第一个以政党名义通过的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也是中
             共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表明中国共产党对妇女工作的高度重视 。
                                                                                               〔 38〕
                  1923 年,中共三大通过了 《妇女运动决议案》,强调劳动妇女在阶级斗争中的地位和
             作用。1925 年,中共四大通过了 《妇女运动之议决案》,明确指出:党的妇女运动应以工
             农妇女为骨干,要切实代表工农妇女利益等主张。
                  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重视妇女在武装斗争和农村革命根据地建设中的作用,
             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权益,紧紧依靠妇女,领导妇女群众,开展革命斗争,确立
             了妇女运动的方针。1928 年,党的六大通过了 《妇女运动决议》,制定了大革命失败后党
             的妇女运动方针。决议肯定女工农妇是无产阶级妇女运动的主力。1931 年 11 月,在江西
             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
             规定男女平等权利。同年 12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的 《中华苏维埃共
             和国婚姻条例》以及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于 1934 年颁布的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确立了婚姻自由原则,废除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封建婚姻制度。
                  1932 年 4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颁布 《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组织纲要》,规定各级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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