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党政研究》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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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积极价值,并围绕党内法规中的监督规定 、党内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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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执行监督 等展开研究。研究者大多认为,建立高效的党内法规实施体系,需要组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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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专项督查、定期督查,通过明察暗访督促推动制度规定落地 。这些研究为考察党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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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度实施督查相关问题提供了有益思路。但总体而言,相关主题的研究还比较少,尤其
是缺乏系统全面的研究,无法充分回应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督查的丰富实践,仍有需要进一
步推进的地方。基于此,本文将在厘清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督查现状的前提下,探讨督查制
度设计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完善策略。
一、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督查的现状分析
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督查是指相关主体对党内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
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的一种规范活动。就对象上来看,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督查范围限于党
内法规制度实施,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是推动文本上的党内法规落实落地的过程,是将党内
法规的要求转化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实践活动 。就内容上来看,党内法规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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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知规、守规和执规等重要环节。其中,执规也即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是相关主体落实
党内法规特定职责的一种程序性活动,具有主体特定、权限特定、程序特定及单向性等特
点。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督查还包括对党内法规的实施后评估以及备案审查等环节的督查。
作为党的督查工作的一部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督查遵循特定的领导体制和组织建
设。为规范督查工作,2012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
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对党委督查工作的主要职责、工作制度和组织领导做了明
确要求。2017 年,中共中央又印发了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就
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制度、效能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新时代党的督
查工作做了新的要求和部署。上述文件为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督查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提供
了基本遵循。
第一,党委在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督查中承担主体责任。“工作检查,党委有责”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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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党委在同级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督查工作的领导,党委的作用十分重
要。《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 26 条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建立有效的
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根据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
意见》等规定,各级党委在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督查中分级负责、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实
践中,一些地方党委通常会组建专项督查组、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督查、查阅资
料等方式检查党内法规落实情况 。除此之外,具有巡视巡察权限的党中央和各级地方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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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还通过巡视巡察组对相关主体展开巡视,对巡视、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这其实也涉及对党的领导法规和自身建设法规实施情况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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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党委办公部门在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督查中牵头抓总。党委办公厅 (室)是党
委的综合部门,负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发布等通常
由党委办公厅 (室)具体负责,因而在督查实践中,党委办公厅 (室)协助党委落实督
查工作,具体负责谋划选题、组织协调、开展督查等活动。目前多数党委督查机构也是内
设于党委办公厅 (室)中,客观上便于党委办公厅 (室)统筹协调督查工作。
第三,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督查遵循特定工作制度。中国现代党政督查体制建设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 ,经过 40 年的经验积累与总结,形成了包括任务分解、批示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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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督查、情况报告、督促整改等在内的党委督查工作制度。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
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其督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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