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党政研究》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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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等职权,推动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前提和基
础就是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对此,2014 年 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
庆祝全国人大成立六十周年的讲话中就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
导。” 2021 年 10 月,他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各级党委要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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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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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制度化,2015 年 6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门发布了
《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之后,中共中央发布的 《中国共产党地方
委员会工作条例》( 2015 年)、《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2019 年)等都对坚持党对人
大领导作了规定。2021 年 3 月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也
新增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的规定。不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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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省市都制定了专门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具体制度。
党对人大的领导体现在方方面面,但最为关键的是党对人大立法工作的领导,要求各
级人大对于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并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
策。为了推动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2016 年,党中央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专门发
布了 《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该 《意见》规定了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指导思
想、基本原则、方式方法和组织保障等内容。之后,2019 年发布的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
项请示报告条例》对 “重大立法事项”的请示报告作出规定。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专门
出台了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确定请示报告的主体、重大立法事项的范围等。
通过实践探索,“形成了立法工作重大立法项目和重大问题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常态化、
制度化机制” ,使人大立法等工作既充分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呼声,又坚持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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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基础
关于人大选举制度,1953 年,我国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53 年 7 月至 1954 年 5 月,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基层
人大代表的选举。“当时全国有 6 亿人口,登记选民 3. 23 亿人……参加投票选举的 2. 78
亿人,共选出基层人大代表 566 万余名。” 之后,全国人大分别于 1979 年、198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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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年、1995 年、2004 年、2010 年对人大选举法进行修改补充,推动人大代表选举制度
不断完善,包括扩大直接选举范围、实行差额选举,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
大代表等。
进入新时代,人大代表选举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定的问题,如 201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3 年 1 月 3 日期间,湖南省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发生了严重
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案件。为了严肃选举纪律,着力解决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5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大选举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选举法明
确规定:“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
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党的十九大之后,为了进一步完善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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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使人大代表反映人民意愿、代表人民意志,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适当提高了基
层人大代表数量。在此基础上,2020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选举法进行了再次修订,这次
新修订的选举法将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和乡镇代表名额基数作了调整提高。
在新时代人大代表选举的实践中,党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保证人民广泛参与人大代表
的选举。如 2016 年全国开展的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过程中,很多地区首次使用
选民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力求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这次选举中,“共有 9 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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