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党政研究》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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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合作,提升治理的效率,也是非常困难的。另一方面,从协同主体的力量来看,在多
元主体的格局中政府、金融机构、政府内各部门间的力量不一,村民和农村社会组织难以
获得充足的话语权,协同难度较大。此外,主体间权责分配不均也容易形成责任推诿,既
削弱了主体合作的力量,又增加了农村信用体系的治理成本,不利于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这些也是以农村信用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关键问题。
三、以农村信用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政策建议
“十三五”时期,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 2014 - 2020 年)》的指导下,各
级政府颁布了信用规划,促进了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得到了提升。“十
四五”时期,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加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主体协同共建共
享,从而达到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目的。
其一,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法的赋能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目前,作为治理
工具的农村信用体系依然是新事物,信用法律体系不健全,信用立法难度较大,理论研究
相对不足,基层政府实践常常面临 “摸着石头过河”的窘境。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制度
体系建设,不仅是 “民之所向”,更是 “政之必需”。法的赋能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推进
的有效路径。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是赋能乡村提升治理效能的主要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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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而以法赋能的基础是完善农村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为了协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
设,需要重点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逐步形成科学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理论
界和实践界要深入调研农村发展现状、农村信用现状,了解农村、农户、农民对信用的需
求,形成有效的信用指标体系,具体细化相关措施,完善农村信用指标体系。二是促进正
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融合共治。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社会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人
们无意识接受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意识形态、价值观念、道德以及风俗习惯等。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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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中的非正式制度具有 “亲民性”,可以补充兼容正式制度。通过村规民约、塑造新习
俗等方式,使农村信用融入社会共识和道德规则,协同作用,有利于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三是防止信用泛化,要从制度法规层面明确信用结果的使用边界,增强以农村信用体系治
理乡村的合法性。
其二,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育现代的农村信用文化。农村治理是一种现实
行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是农村信用文化的变革 。在新时期,农村信用体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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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扎根乡村治理,与农村信用文化环境紧密相关,培养农村的现代信用文化是加强农村信
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路径。一是深化对农村信用体系的认识。通过定期举办讲座、学习班,
邀请专家解读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镇村干部特别是村民对农村信用体系治理价值的
认识。二是加强农村诚信文化教育。要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报纸、标语、电视、广播、新
媒体等多种渠道、多途径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国家惠农政策,普及金融
知识,提高农村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三是加强信用惩戒机制的运用。要
借助宣传媒介特别是新媒体开展 “守信村”“守信村民”等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榜样力量
引导农民形成 “守信光荣、违信可耻”的意识,树立诚信村民和诚信村落的形象。四是
科学控制信用评估结果的应用范围、力度和针对性。总之,各级基层政府、村委会要有效
总结,因地制宜,及时完善农村信用体系,特别是要提升农民的信用理性,使信用传统、
信用意识、诚信美德转化为守信、守法的自觉,培育现代农村信用文化。
其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多元主体作用,三治融合提升协同乡村治理效率。办好中
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从宏观方面而言,一是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
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充分发挥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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