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党政研究》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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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据此,他还提出了开创性的利益集团共谋模型。厉以宁也注意到了利益集团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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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中的作用,他界定利益集团为这样一些人,“他们彼此认同,有着共同或基本一致的
社会、政治、经济利益的目的,因此他们往往有共同的主张和渴望,使自己的利益得以维
持或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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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 21 世纪,针对国内利益集团的研究越来越多地从经济领域扩展至政治领域,研
究重点集中于社会利益的组织化表达与制度环境之间的关系。朱光磊使用 “利益团体”
的概念替代利益集团,也就是 “当利益诉求相同的人组织起来,采取共同的行为以影响政
府政策、维护和追求团体利益的时候,他们就构成了利益团体”。 杨光斌、李月军分析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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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在现实中国政治中利益集团已经是不容回避的显性政治力量,其可被界定为基于共同
利益或态度而组织起来的、在政治过程中进行利益表达的行动性群体,包括机构型、公司
型、社团型和无组织型四种类型。 汪玉凯则认为,我国利益集团已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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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力和垄断取得了巨额利益,并由此形成相对稳定的一种群体聚集效应,利益集团具备
足够的权力资源、足够的垄断能力、影响政府政策制度的渗透力甚至决断力、通过利益形
成边界获取集团利益这四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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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进行回顾后不难发现,尽管我国学界围绕利益集团的理论探索
已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并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其中也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在逻辑前提和研
究范式层面与西方学界没有明显差别,普遍认同或默认利益集团源于人们实现其利益的
“自然权利”;二是国内研究成果大多属于借鉴西方理论对我国社会现象进行的后果论式
评价研究,某种程度上也是使利益集团的存在及影响 “合理化”;三是在利益集团研究中
普遍忽视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利益集团理论不存在明显交集,导
致相关研究成果较为匮乏。这些方面的短板使既有研究大多难以从源头上明确阐释 “坚决
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这一命题的逻辑依据。具体而言,从西方利益集团理论的视角来
看,利益集团的产生不可避免,因其根源于人们采取集团化手段谋取自身的需求和利益这
一 “不证自明”的 “自然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借鉴西方利益集团理论能够为我国
的诸多社会现象提供合理解释,然而一旦涉及到 “为何党内不允许存在利益集团”这个
关键问题,其理论解释力却存在着不足之处。
正因如此,全面、准确地理解 “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这一命题,首先需要
回溯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以此跳出西方学界把人的需求等同于利益的狭隘认知,从源头上
阐明利益集团的生成逻辑。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刻理解无产阶级政党学说认清党内绝不容
许出现利益集团的理由。换言之,要真正理解利益集团问题,就有必要拆解 “利益”与
“集团”,首先回答 “利益究竟是什么”,其次回答 “为什么个体的利益要采用集团的形式
来表达和实现”。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利益和利益集团有着深入阐述,而这也
为 “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这一命题提供了坚实的理论起点和逻辑基础。
二、从利益到利益集团: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如果说西方利益集团理论建基于人们实现其自身需要的 “自然权利”和 “理性经济
人”假设,很大程度上是把利益和需要、效用混为一谈,那么马克思主义则对利益本身作
了能动的、辩证的理解。
其一,不同于唯心主义将利益界定为自我意识的结果,或旧唯物主义单纯将人的自然
需求与利益等同,马克思主义首先将利益放在关系范畴中考量,认为利益在本质上是一种
社会经济关系。马克思认为,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是 “人们为了能够 ‘创造历史’,必
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 但是,人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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