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党政研究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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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工具。
在民生政策实践领域。基于民生领域政府信任的差序格局来界定政策供给的主体,可
以为民生领域政策制定提供新的思考模式。第一,这一新的政策主体界定模式的基本目的
是,通过政府信任的测定来界定政策的供给主体,即将 “政府信任”作为政策供给主体
界定的依据,打破了既往按照行政权力划分政策供给主体的惯例。可以改造以往政策的供
给模式,形成新的政策供给模式。第二,这一新的政策主体界定模式的科学依据,是民生
领域社会个体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信任的差序格局。也就是说,这一政策主体界定模式
承认了社会个体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信任的差异这一客观事实。因此,依据差序政府信
任格局界定民生领域的政策供给主体,比单纯依据行政体系中的权力层级,来确定政策供
给主体,更具有针对性,也更具有科学性。第三,由于这一新的政策主体界定模式更具有
针对性,因此,新的政策供给模式可以提高政策供给的效果,进而提高政策绩效,最终可
以提升社会个体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信任度。也就是说,新的政策供给主体界定模
式,能够界定合适的政策供给主体,提升公共服的针对性、有效性,最终提升中央政府和
地方政府行动的合法性。
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
之间的矛盾后,民生问题成为我国目前公共政策领域的重要问题。因此,利用这一新的政
策主体界定模式,来确定民生领域政策供给的主体,能更好提高政策供给的效率。
四、结论与展望
本研究提出的基本假设是民生忧虑显著影响政府信任;其中,政府信任用中央政府信
任和地方政府信任两个指标来测量,是被解释变量。民生忧虑用医疗忧虑、环境污染忧
虑、社区居住忧虑和养老忧虑四个指标来测量,是解释变量。所分析的数据来源于 2010
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 ( CGSS2010)。经过统计分析发现,我国政府信任在中央政府与地方
政府之间存在差异,即社会个体对中央政府的信任明显高于其对地方政府的信任。通过有
序 logistic 回归分析发现,医疗、环境污染和社区居住等三个方面的民生政策效果显著影
响政府信任。
在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民生领域的政策制定有了更多的空间,需
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解决问题。然而,对民生领域政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如
何划分制定的责任,政策主体界定依据是什么,需要深入探讨。基于此,本研究尝试提
出:将政府信任作为民生领域政策制定主体的界定依据。换句话讲,民生领域的政策效果
影响政府信任;某一民生领域的政策效果如果显著影响中央政府信任,则这项民生政策的
供给主体就是中央政府;反之同理。在理论和实践意义上,这一新模式都呈现出了很好的
创新性和价值。
本研究得出 “基于 ‘政府信任’的政策主体界定模式”这一初步结果基础之上,以
下两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借助定量或定性的研究方法深入研究。
一是将民生政策进行更全面、更精细的分类,进而细化基于政府信任的民生政策主体
界定模式。民生政策领域是广阔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将民生
政策领域拓展到基本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残疾人服务、退伍军人服务等广泛的领域。因
此,基于更全面、更精细的民生政策分类,探讨民生政策的效果与中央政府信任、地方政
府信任之间的关系,进而可以将政府信任运用于更广阔的政策主体界定场域中,以此提高
政策效果。
二是将政府信任进行更全面、更细致的分类,进而细化基于政府信任的民生政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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