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社会》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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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控制中的个体自由:从社会理论视角解读杜威的课程改革
大的影响,“社会控制” 亦是中国早期社会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概念之
一。 吴泽霖等老前辈曾在杜威的意义上使用过这个概念,并将其运用到
对中华文明构造及其教化传统的研究之中 (赵立玮,2017)。 费孝通在
《乡 土 中国》中提及 的“教 化 权 力 ”,也 需 参 照 杜 威的“社会控 制”来 理
解。 费孝通指出,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共享的社会规范,但规范的源头
不只有国家权力,还包括社会生活中的文明传统与历史经验。 比如儒家
所说的“礼”,它“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
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 使人服膺 ; 人 服 礼 是主 动的”(费 孝 通 ,2009:
150)。 人们通常从阶级斗争和社会冲突的角度出发,将权力理解为具有
外在强制性的横暴力量;或者沿用社会契约论的讨论路径,将权力理解
为一个基于个体同意的意志产物。 这两种权力观其实共享了西方政治
哲学的思维框架与个体主义的人性假设。 但在费孝通看来,社会中还存
在第三种权力,也就是教化权力,“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是教化
性的权力。 ”(费孝通,2009:161)教化过程是一个社会中的文化传统与
文明经验如何传递到个体身上的教育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教化
权力,尽管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绝非压迫性的政治权力,而是能够增
加人的自发性和主动性的社会权威和文化力量。 这种作用在个体身上
的文化力量,其实就是杜威所说的社会控制。 费孝通同杜威一样,希望
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够让人们认识到这股力量的运作机理, 并保存这股
力量在现代社会与文明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然而,无论是杜威还是费孝通等前辈的研究传统,都或多或少被今
天的我们所遗忘了。 当前的社会学界仍习惯从杜威所反对的角度来理
解“社会控制”。 随着权力批判与技术崇拜的盛行,“社会控制”还被理
解为一种基于科学控制理论而形成的技术运 作 方 式 或 信息 管 理系 统
( Ross,1991:404-407),或者被定义为愈发精细和隐秘的现代国家治理
术(陈希,2025)。 在一些持激进观点的学者那里,“社会控制”还极易与
“控制社会”相混淆,表述一种个体生命经受新兴技术与国家权力共同
支配的后现代生存境况(Deleuze,1992)。 上述观念无疑具有一定的解释
力和批判力,但如果不加辨析地将其沿用到一切领域,会加剧中国社会
中个体自由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冲突与对立。 在当前中国的家庭、学校与
其他文化领域中, 已有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从纯粹个体主义的立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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