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2 - 《社会》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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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为何退保难?


   方低保部门在低保管理中,主要依靠“显性”变化因素来判定低保家庭
   是否可以继续领取低保的动态管理机制。
       此外,就业救助服务的匮乏也是低保对象退保难的重要原因。从
   理论上来说,在劳动力市场高度分割化及非正规就业广泛发展的条件
   下,在就业救助中,中国更有可能实行以推动低保对象快速进入底层市
   场为目标的“快速就业模式”,而非成本高、见效慢但有助于被救助者实
   现正规就业的“技能发展模式”。职业推介对于退保的现实推动作用因
   而有可能要强于培训。但实证结果并未支持我们的上述假设。研究显
   示,职业推介与培训的效果相类似,实施范围仍非常有限,且未能对退
   保产生显著的推动作用。这意味着,职业推介与培训这两种最为常用
   的工作福利政策工具虽然已普遍出现于地方的救助政策文本层面,但
   就现实运行来看,无论是与真正意义上的“快速就业模式”,还是“技能
   发展模式”,都还相去甚远。
       事实上,无论是职业推介还是培训,都是有别于传统的单一现金救
   助方式和以就业为导向的新型救助实践。职业推介和培训服务项目的
   成功开展,都有赖于政府的就业救助资金财政投入和具备专业化就业
   服务能力的救助机构支撑。虽然相对而言,职业推介与培训相比所需
   的项目投入成本较低,服务周期亦较短,但其在救助对象的就业能力甄
   别、职业信息的搜集与匹配、救助对象求职表现的跟踪监督等方面,仍
   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与物力支持( 犎犪狀犱犾犲狉 , 2004 )。而就中国就业救助
   的资金供给来看,一直以来就业救助服务配套资金都主要依赖于有限
   的地方财政投入,中央政府几乎不予支持。地方低保部门缺乏充足的
   就业服务项目资金保障,亦无足够的财力用于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建设。
   这应该是导致职业推介这种成本相对较低的就业救助服务模式,在现
   实中亦未能有效开展的重要原因。为了在压缩就业服务成本的同时,
   避免福利依赖风险的发生,中国长期以来主要通过压低低保标准的消
   极方式,以激励低保对象就业。这种就业激励方式无论相对于“快速就
   业模式”还是“技能发展模式”来说,无疑都是更为低廉的,但其对于提
   升低保对象的就业机会和就业能力,进而实现退保的有限作用也是显
   见的。
       最后,中国在转型期中所形成的非正规就业结构,亦对退保难问题
   发生了独特的结构性影响。西方学界从宏观市场运行角度考察救助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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