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社会》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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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社会学的生命历程
出了一种“迥异于舒茨作品式的现象学社会学的新尝试”(孙飞宇, 2012 :
220 )。当然,弗格森的尝试也只是现象学社会学的诸样式之一,因为现
象学与社会学的结合孕育了众多可能的样式。
诚然,作为被后人称之为现象学社会学的奠基者,更确切地说是作
为有意诉诸现象学以纾解社会学难题 1 的代表人物,舒茨确实向人们
展示了一系列现象学社会学的代表性成果。一般来说,“现象学社会学
这个概念就是以舒茨想建立一种关于社会世界的现象学的尝试为基础
的”( 犛犿犪狉狋 , 2014 : 79 )。但是,若将现象学社会学仅仅局限在舒茨社会
学上,显然是对作为理论分支或“智识运动”( 犖犪狊狌 , 2012 )的现象学社
会学的狭隘化理解。这种理解不仅有可能导致对现象学社会学的错误
认识,甚至还可能扼杀对现象学之于社会学可能具有的其他启迪的揭
示。因为,在舒茨为现象学社会学的发生作出的贡献的基础上,现象学
社会学还取得了超出舒茨社会学的新进展。据格雷戈里·伯德的考
察,现象学社会学在与主流社会学的协调中已经取得诸多新进展,投身
其中的学者往往从“同化进路”“适应进路”“调整进路”“整合进路”和
“脱离进路”来寻求现象学社会学的发展( 犅犻狉犱 , 2009 )。这些新进展几
乎都是在舒茨逝世之后取得的,也就是说,是在 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到
70 年代末英美现象学社会学“获得承认与扩张的时期”( 犠犪 犵 狀犲狉 , 1976 :
1 )取得的。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现象学社会学又以特定的方式得
到发展。弗格森从“现代生活经验”的共同基础来探究社会学与哲学,
尤其是历史社会学与现象学之间亲和性或互补性的尝试( 犉犲狉 犵 狌狊狅狀 ,
2006 : 13 ),就可以说是这种新进展的代表性成果之一。由此说来,诸如
“社会学里的现象学到( 20 世纪) 60 年代以后就已经全面终结”(吕炳
强, 2008 : 30 )等论断显然是值得商榷的,至少“现象学在社会研究新学
院( 狋犺犲犖犲狑犛犮犺狅狅犾狅犳犛狅犮犻犪犾犚犲狊犲犪狉犮犺 )的黄金时代就持续到了 20 世纪
1. 在回忆胡塞尔哲学的影响时,舒茨提到他早年最感兴趣的是社会科学,尤其是社会学的哲
学基础之问题。那时,舒茨痴迷于韦伯的著作,特别是韦伯关于方法论的著述,但舒茨很快认
识到,虽然韦伯为他的具体研究锻造了所需的工具,但其核心问题即理解社会行动对行动者
具有的主观意义却需要更深的哲学基础。当时的思想,不论科恩、纳托普的著作,还是卡西尔
的著作,甚至伯格森的哲学都不能为舒茨解决问题提供可能性。经考夫曼的介绍和鼓励,舒
茨接触到胡塞尔著作。起初研读胡塞尔的《观念 犐 》和《逻辑研究》时,舒茨并未找到这些著作
和他关注的问题的桥梁。直到 1928 年海德格尔编辑的《内时间意识》一书的出版,舒茨才发
现胡塞尔的思想和语言是可理解的。到了 1929 年《形式与超越逻辑》问世并将主体间性置于
重心,舒茨才认识到胡塞尔思想之于困扰他的所有问题的重要性( 犛犮犺狌狋狕 , 20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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