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社会》 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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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王”与皇帝:清初以来滇缅边疆银矿业的兴衰与山区社会的族群动员


   艮。对于孟连土司的两难境地,顺宁府、普洱府一方既无能为力,也不
   愿牵涉其中。此时,清朝政府的角色在云南、缅甸、暹罗交界一带的土
   司关系中已经完全退出,全然放弃了清缅战争之前在军事上对这一带
   的控制。在这样的情境下,张辅国能够迅速崛起是因为他了解到,此时
   的孟连土司完全处于在缅甸和暹罗的夹缝中疲于奔命的困境;另一方
   面,地方官考虑到清缅战争后得之不易的喘息机会,竭力避免牵涉到孟
   连土司与暹罗和缅甸的三角关系中,地方官主张以张辅国为替代,寻求
   维持山区社会稳定的办法,这同时也是维持边疆局势的稳妥策略。
       在云南与缅甸交界的耿马、孟连一带土司辖地,通常“勐”是坝区的
   政治组织,“圈”是山区的政治组织。在孟连土司的管理体系内,明末清
   初以来,孟连宣抚司统辖怒江与澜沧江之间的区域,北部与耿马宣抚司
   以小黑江(辣蒜江)为界,南部与车里(今西双版纳)以景迈茶山南缘的
   勐满为界。清初云贵总督张允随称其方圆两千余里,其行政范围可分
   为九勐、十三圈。明初以来,孟连土司一直属于永昌府的管辖范围,土
   司的继任承袭事务都要经由永昌府知府向朝廷礼部申报,但是土司属
   于武职,隶属于兵部。按照驿站制度,孟连土司到永昌有二十八站,距
   离普洱府、镇沅十四站。清乾隆二十八年( 1763 ),孟连改属顺宁府。明
   后期以来,孟 连 土 司 辖 地 内 的 募 乃 银 厂 即 已 开 采,至 康 熙 五 十 八 年
   ( 1719 ),土司刀派鼎向北京进贡大象,并开始缴纳募乃银厂税银每年
   600 两,另加上明代以来每年缴纳的差发银 48 两。此时,在募乃厂聚
   集的矿工、商人等约一万多人。刀派鼎获得清政府的认可之后,银矿开
   采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至雍正八年( 1730 ),由于孟连土司曾派兵帮助
   清政府在威远镇压抵抗“改土归流”的摆夷土司和倮黑等山区民众,作
   为奖励,清政府将银课减为 300 两。 40
       雍正十年( 1732 ),土司刀派鼎去世,土司正妻(掌印夫人)无子;妾木
   氏八岁的儿子刀派春理当继任土司,但是刀派鼎的堂兄弟、勐朗(今澜沧
   县勐朗坝)头目刀派烈控制了实权,孟连正在申报刀派春继承土司职务
   之时,刀派烈又被竞争对手刀派猷杀死。乾隆元年( 1736 ),刀派猷将刀派
   春母子迁到孟连与勐艮的边界勐马监护起来。鉴于孟连长期群龙无首,


   40. 参见《张允随奏稿》(方国瑜,卷 8 , 2001 : 571 )《云南史料丛刊》;参见刀派汉、刀建民等译,
   《 孟连宣抚史》(刀派汉、刀建民, 198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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