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社会》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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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对工会和工人的约束。因此,当实施这个《准则》时,遭到了一些
公营工厂的工会领导人和工人的抵制,其中,最为严重的抵制来自延安
农具工厂工会主任狄德建(详见下文分析)。
四、开展“赵占魁运动”
延安农具工厂(简称“农具厂”)筹建于 1939 年 2 月,当年 7 月正式
投产,隶属于边区政府建设厅,厂址在延安温家沟 7 。 1942 年初,中央
决定将农具厂与何家岔兵工厂(枪厂)合并,改名为温家沟兵工厂(划归
中央军委军工局),但对外仍叫农具厂,主要生产手榴弹、复装子弹、掷
弹筒和步枪,同时修理机枪和步枪等(汤钦训, 1988 )。
当时学习苏联的经验,边区总工会和(边区政府)建设厅每年都签
订集体合同。具体到各个公营工厂,则由厂长(代表行政)和工会(代表
工人)签订本厂的集体合同,合同里规定劳动条件、工资、工时和福利
等,农具厂也订了集体合同(李颉伯, 1988 ;陈用文, 1988 )。当农具厂按
照新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战时公营工厂集体合同准则》修改本厂的集体
合同时,遭到了工会主任狄德建的强烈抵制。下面这段文字记录了当
时的大致情形:
狄是农具工厂的工会主任,在(一九四二年)六月十六日厂
方与工会主任开会讨论,按照“五五”会议所修改本厂合同(总
工会章萍同志参加了)。狄德建提出合同不是改善工人生活
的,十小时制等于使用牛马,要多给工人发衣服等问题,中途退
会,下去大向工人宣传共产党一天不如一天,增加工作时间,剥
削工人,吸工人的血,留守兵团欺骗工人说解决工人问题,工人
提出问题又不答复,总工会不代表工人利益等等,迷惑落后工
人与厂方对立,并酝酿罢工,……简直闹的乌烟瘴气。(全总工
运史研究室资料, 1988 :第三部分)
说到对这个“狄德建事件”的处理,上述引文中提到的章萍( 1988 )
做了如下回忆:
7. 即现在的延安市宝塔区枣园镇温家沟村,距延安市中心十余公里。 2016 年 10 月,笔者曾
去温家沟村考察过,发现原农具厂的厂址早已荡然无存,好在后人在村旁公路边立了一块“陕
甘宁边区农具厂厂址简介( 1939 年— 1947 年)”的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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