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社会》2016年第6期
P. 9

社会· 2016 · 6

     犖犪狋狌狉犪犾犛狅犮犻犲狋 狔狅犳犳犲狉狊犪犿犲狋犺狅犱犻犮犪犾犱犻狊犮狌狊狊犻狅狀狅犳狋犺犻狊狆 犪狉犪犿狅狌狀狋狊犺犻犳狋犻狀狋犺犲
     犺犻狊狋狅狉 狔狅犳 犠犲狊狋犲狉狀狆 狅犾犻狋犻犮犪犾狆 犺犻犾狅狊狅 狆 犺 狔 .犔犻犽犲犺犻狊狆 狉犲狏犻狅狌狊 狑狅狉犽狊 ,犖犪狋狌狉犪犾
     犛狅犮犻犲狋 狔犻狊犪犮狉犲犪狋犻狏犲狑狅狉犽狅犳狊 狔 狀狋犺犲狊犻狊.犜犺犻狊狉犲狏犻犲狑狉犲犮狅 犵 狀犻狕犲狊犔犻 ’ 狊犻犿 狆 狅狉狋犪狀狋
     犮狅狀狋狉犻犫狌狋犻狅狀犻狀狋犺犲犳犻犾犲犱犫狌狋犪犾狊狅狆 狅犻狀狋狊狅狌狋狊狅犿犲狊犻 犵 狀犻犳犻犮犪狀狋狅犿犻狊狊犻狅狀狊犻狀犺犻狊
     犫狅狅犽.犉狅狉犻狀狊狋犪狀犮犲狊 , 犔犻犻狀狋犲狀狋犻狅狀犪犾犾 狔 犾犲犪狏犲狊狅狌狋狋犺犲犮狉狌犮犻犪犾狉狅犾犲狅犳犆犺狉犻狊狋犻犪狀犻狋 狔
     犻狀 犱犲狀犪狋狌狉犪犾犻狕犻狀 犵 狀犪狋狌狉犪犾犾犪狑.犐狀 狊狅 犱狅犻狀 犵 , 犻狋 犺犪犿 狆 犲狉狊 狋犺犲 狉犲犪犱犲狉 ’ 狊
     狌狀犱犲狉狊狋犪狀犱犻狀 犵狅犳狋犺犲狋狉犪狀狊犳狅狉犿犪狋犻狅狀犳狉狅犿 犮犾犪狊狊犻犮犪犾狀犪狋狌狉犪犾犾犪狑 狋狅 犿狅犱犲狉狀
     狀犪狋狌狉犪犾狉犻 犵 犺狋狊.犔犻 ’ 狊狌狀犮狉犻狋犻犮犪犾犪犱狅 狆 狋犻狅狀狅犳犕犻犮犺犲犾犞犻犾犾犲 狔 ’ 狊狏犻犲狑 狆 狅犻狀狋 , 狑犺犻犮犺犺犪狊
     犫犲犲狀犱犲犮犻狊犻狏犲犾 狔犮犺犪犾犾犲狀 犵 犲犱犫 狔犾犪狋犲狉狊狋狌犱犻犲狊 , 犪犾狊狅狆 狉犲狏犲狀狋狊犺犻犿狋狅犲狓 狆 犾狅狉犲狋犺犲
     犮狅狀犮犲 狆 狋狊狅犳 “ 犳狉犲犲犱狅犿 ” 犪狀犱 “ 狊狌犫 犼 犲犮狋犻狏犲狉犻 犵 犺狋狊 ” 犻狀犚狅犿犪狀犾犪狑犪狀犱犺狅狑犲 狇 狌犪犾犻狋 狔 ,
     狀狅狋狉犻 犵 犺狋狊 , 犻狀犳犾狌犲狀犮犲狊狋犺犲犳狅狉犿犪狋犻狅狀狅犳犿狅犱犲狉狀犻犱犲犪狊.
     犓犲 狔 狑狅狉犱狊 : 狀犪狋狌狉犪犾犾犪狑 , 狀犪狋狌狉犪犾狉犻 犵 犺狋狊 , 狀犪狋狌狉犪犾犲 狇 狌犪犾犻狋 狔 , 狀犪狋狌狉犪犾狊狅犮犻犲狋 狔 , 狊狅犮犻犪犾
     犮狅狀狋狉犪犮狋





       一、自然法的主观化与现代人的道德困境

       寻求普世的伦理法则是西方哲人自古希腊以来的智识追求,这种
   法则传统上被称为自然法。自然法的历史就是整个西方伦理学和政治
   哲学的历史。作为“实践哲学”的一部分,自然法犹如在自然与规范、超
   验与经验、上帝之城与人间之城之间架通了的“桥梁”。当自然法转化
   为自然权利进而变成实定法中的“基本人权”的时候,这座“桥梁”也就
   消失了。在现代社会中,政治越来越法治化,而法律越来越实定化,伦
   理变成私人的事情,并且濒临死亡。李猛的《自然社会》正是透过自然
   法探讨西方政治哲学古今之变的一部著作。同时,该书也是其作者个
   人的“心灵史”,透过它可以看到李猛从社会学转向伦理学的心路历程。
   社会学研究的日益实证化是“现代性”之展开的必然结果,社会理论的
   时代已经过去,社会学不再关注现代人如何安顿心灵的问题。即使当
   社会科学中的“行为主义”范式逐渐被“认知主义”范式所取代时,人依
   然仅仅是原子式的、可被实验分析的对象。李猛从一开始便对社会学
   视角中的碎片化社会十分嫌弃,试图寻找将这些碎片粘合起来的质料。
   这种智识追求将他从社会学引向政治哲学、又从政治哲学引向伦理学。
   从科学的、主流的社会科学学科转向面临生存危机、甚至已经被宣告

    · 2 ·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