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社会》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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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6 · 6
确定(即实定)了责任伦理的边界,而把关乎个人如何安顿心灵的信念
伦理完全交给个人。在虚无中创造意义,一方面把人拔高到上帝的地
位,另一方又将人置入自由落体的处境。“罪,就是在虚无中沉沦”,没
有社会支撑的伦理,从根本上说是不可能的存在。现代化国家机器、官
僚体系和理性化法律所构筑的铁笼,在个人作出伦理选择时不过是一
件轻飘飘的斗篷,无法阻止他坠落的趋势。本书以自然法的观念史为
线索对西方现代性中所蕴涵的无解困境的讨论,可以帮助我们思考如
何在不可避免地迈向现代性的同时保持伦理立场上的自觉与自主,避
免陷入道德上的虚无主义。
本书的主要缺陷是没有讨论犹太 - 基督教对自然法传统的改变,
在基督教神学家中只是有选择地集中讨论了托马斯·阿奎那,因为他
是亚里士多德的继承人,可以方便地放到古典自然法的类型中。这是
一个很大的遗憾,因为基督教传统是古希腊、罗马自然法到现代自然权
利之间的一个关键过渡,也是如今的西方自然法观念的主要渊源。没
有奥古斯丁等基督教神学家对无中生有的上帝意志的系统阐释,西方
自然法思想便无法将意志从嵌入在自然秩序中的人类心智中抽拔出
来,为无中生有的现代“人造物”型国家学说和以人的“自由意志”为基
础的自然权利学说创造条件。对于这个脉络,李猛在他的博士论文中
有精彩的讨论,如能把那里的讨论要点有效地整合到本书中,则会使本
书增色不少。对基督教传统的避而不谈导致李猛未能对导论“鲁滨逊
的世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作出有效回应,毕竟支撑鲁滨逊在荒岛上独
自求生的不只有劳动,还有祈祷,还有倾听“神意的声音”。作为一个基
督徒意味着什么,在导言中已经得到生动的描述,但正文中却没有充分
发掘其中的理论意义。尤其是当这种意义对于我们理解人的伦理处境
在基督教兴起后如何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来说至关重要的时候,这不能
不说是一个重大的遗憾。毕竟,使人不再能够从自然社会中找到伦理
根基的,正是基督教。
参考文献( 犚犲犳犲狉犲狀犮犲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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