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社会》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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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回归。结果显示,除了第一四分位组子样本中“主观阶层地位等于职
业声望”这一变量不具有统计显著性( > 0.05 )外, 8 在其他子样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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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阶层地位与职业声望的一致性对收入公平感的影响均具有统计显
著性。假设 1.3 得到了支持,即假设 1 所预测的基本模式在收入水平
不同的群体之间具有一致性。这意味着,个体收入水平的高低并不能
够消减收入公平感的制度主义解释机制。本文所提出的关于当前中国
城镇居民收入公平感的新制度主义解释,因其解释了社会经济地位较
低的社会成员仍有可能认为自己的收入公平的,而优于自利理论。
六、总结与讨论
本研究借助新制度主义社会学的“嵌入性”和“合法性”概念,将关
于社会公平感形成的基本共识理论与自我评价理论整合起来,提出一
种关于当前中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公平感的新解释:社会成员对自己所
获得的社会资源是否公平的感受,取决于社会成员个体的自我认知与
作为社会共识的期望之间所能够达成的一致性程度。当个体自我感知
的地位低于社会评价的地位时,就有可能认为自己所得到的社会资源
是不公平的;相反,如果个体自我感知的地位与社会评价的地位相一致
或超过了社会所评价的地位,那么,他就更有可能认为自己所获得的社
会资源是公平的。基于这一中层理论命题,本文进一步提出关于当前
中国公众收入公平感的研究假设,即相对于主观阶层地位低于职业声
望者,主观阶层地位达到或高于职业声望的人更倾向于认为自己的收
入是公平的。对 犆犌犛犛2006 的统计分析结 果较 有力 地支 持了这一 假
设。研究发现,社会成员的主观阶层地位与职业声望之间的一致性程
度对其公平感的影响具有高度的统计显著性。主观阶层地位达到或超
过职业声望者认为自己的收入是公平的概率显著高于主观阶层地位低
于职业声望者。这一基本模式在不同性别、城镇级别以及收入群体之
间都呈现稳健性。简单线性回归与多元级序逻辑斯蒂回归分析的结果
均显示,一个人的职业声望越高,其主观阶层地位越有可能达不到社会
共识的职业声望,从而导致他们更倾向于认为自己的收入是不公平的;
8. 或许是由于这部分的样本数量较低所致。另外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第一四分位组的收入较
低,本身缺乏足够的变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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