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1 - 《社会》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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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4 · 2
假设 4 :在我国农村地区,妻子相对收入的增长无法持续地帮助她
们减少家务劳动时间,且存在性别体现现象。
如上所述,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往往被学者用来解释家务分工模
式的差异。众所周知,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较不平衡,而这正为检
验家庭内部的动态是否会随宏观经济发展不同而有所差异提供了一个
良好的机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驱动力就是现代的经济机制,而这会促
使资源和权威基于理性而非先赋的因素进行分配( 犑犪犮犽狊狅狀 , 1998 )。在此
过程中,由于性别本身不再作为资源和权威分配的标准,因而造成了对
父权制的削弱和女性家庭权力的上升。从本质上讲,现代化与经济发展
打破了传统农业社会中的家庭观念与性别规范。由此,在经济发展更好
的社会中,女性经济资源在家庭中的议价能力可能也更强。然而,现代
化对女性家庭权力的促进并非没有限制。对现代化的一个常见的测量
就是劳动力中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中的受雇比例( 犅犲犾犪狀 犵 犲狉犪狀犱犘犻狀犪狉犱 ,
1991 ),当一个社会中的这一比例达到一定水平时,从农业社会向现代社
会的转变就基本完成。此时,更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能够进一步增进
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那些基于西方社会的家务研究往往观察不到经济
发展与家庭中男女平等水平之间的相关性也正印证了这一点( 犉狌狑犪 ,
2004 ; 犛犪狀犮犺犲狕 , 1994 )。而在我国,体制造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农村社
会与城市社会的现代化程度差异很大,大部分城市的现代化已经基本完
成,而农村的现代化仍在进行中。因此,本文认为,在我国的城市社会
中,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与现代化程度并不能够对女性经济资源的家务议
价能力产生影响;而在农村社会中,根据现代化理论,女性相对收入的议
价能力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增强,性别体现在经济较发达和现
代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更不容易出现。由此得到:
假设 5 :在我国城镇地区,妻子相对收入对减少其家务时间的作用
不随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假设 6 :在我国农村地区,其所在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越高,
妻子的相对收入越能够持续地减少其家务时间,性别体现越不容易出现。
四、数据与测量
(一)数据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自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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