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社会》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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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4

              的减少,但是在需求一定的情况下,也会导致“非法”宗教的滋生,因此
              宗教供给总体水平未必减少。这一观点对我们深入认识在宗教管制政
              策下宗教的持续存在无疑有所帮助,但是,人们必须注意的是,相对于
              “合法”宗教,“非法”宗教在提供宗教产品和服务方面必定要面临更大
              的成本。如果宗教供给者也是理性的话,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其
              宗教供给水平肯定要低于“合法”宗教的供给水平。
                  宗教补贴是指政府对某一个宗教组织进行鼓励或者支持。从短期
              效果来看,政府对某一个宗教进行补贴,会导致该宗教能够以更低成本
              向信者提供其宗教产品或服务,从而促使该宗教供给水平的增加,在宗
              教市场上其他宗教供给水平还没有做出调整的情况下,宗教市场上的
              总体供给水平是增加的。但是这种状态是不可持续的,从长期效果来
              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得到政府持续补贴的宗教提供宗教产品或服务的
              成本会更低,因此很容易击败其竞争对手,在宗教市场上形成垄断;而
              一旦垄断形成,斯密所描述的宗教产品及服务供给者的努力程度会下
              降的现象就会出现,从而导致宗教市场上总体供给水平的下降。
                  因此,与完全竞争的宗教市场相比,无论是宗教管制还是宗教补贴
              都会导致供给水平的下降。而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宗教供给水平的
              下降则会导致宗教参与水平的下降(参见图 1 )。

















                  注: 犘 表示宗教参与的机会成本, 犙 表示宗教参与水平, 犛 表示宗教供给, 犇 表示宗教
               需求。在存在宗教管制或宗教补贴的情况下,会导致宗教供给水平下降。在图中则表示
               为:宗教管制或宗教补贴会导致供给曲线由 犛 0 变为 犛 1 ,此时宗教参与水平则从 犙 0 变为
               了 犙 1 , 犙 0>犙 1 。因此宗教管制或宗教补贴导致了宗教参与水平的下降。
                            图 1 :宗教管制、宗教补贴对宗教参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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