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党政研究》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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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配套立规政治逻辑研究。提出党内法规配套立规的政治逻辑在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到
“两个维护”,摒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第二,关于党内法规配套立规原则研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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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辩证思维明确党内法规配套立规应坚持为与不为、同与不同、取与不取的原则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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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学者提倡坚持优位原则、授权明确性原则、辅助原则和比例原则 。第三,关于党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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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配套立规标准研究。学者提出树立合法合规、程序正当、因地制宜、科学规范的立规基
本标准。 第四,关于党内法规配套立规现存问题研究。学者们从规范分析视角总结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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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重复上位法规定、配套时间滞后、越位和选择性配套等共性问题。 第五,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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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配套立规优化路径研究。“立规标准说”主张通过明确和优化党内法规配套立规
原则规范配套党内法规制定工作。 “立规政治逻辑说”认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党内法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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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立规标准有助于将配套党内法规制度优化设想转化为立规实际。 有学者从制度创新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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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提出配套类型、规定和语言整体创新,实现从整体配套向单项配套、从实体规定到程
序规定、从抽象语言到具体语言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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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党内法规配套立规实践,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配套立规路径优化研究。通
过总结党内法规配套立规现状,立足已有研究基础,细化分析视角,通过对中央党内法规
与配套党内法规进行数量、制定时间、内容结构、名称等微观项目对比,为党内法规配套
立规问题研究提供具体分析数据,同时立足配套立规问题成因提出针对性解决建议。
一、配套立规制度理性: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交互协同
法治领域 “配套思维”是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治理实践中淬炼的制度优化策略,
配套性制度是完善法治体系进路中的重要环节,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
事业的一体两面,法治建设和党规制度基于相同的治理基点和发展进路,内含逻辑一致的
制度适应性调整理性。因此无论是 “配套立法”还是 “配套立规”,无论是授权型、职权
型、委任型配套属性,还是整体性配套、个别配套选择,本质都渗透着制度完善理性,基
于制度完善的现实考量,配套立规制度理性意蕴即回归于党规制度体系实践中整体质效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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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统合视角审视配套立规制度,其颇具马克思主义批判思维。
从工具理性角度,配套立规制度突出规范性与灵活性、服从性与能动性的辩证统一,可有
效规避制度工具主义的狭隘设定,避免落入制度僵化陷阱。《制定条例》将党内法规配套
立规的情景设定进行动静分化,上位党规静态规定与一般性条款动态补充,立足于制度执
行惰性思维的现实预警,统筹审视制度工具理性与反工具理性的矛盾悖论。从价值理性角
度,配套立规制度以民主集中原则为制度轴,配套立规系列环节设计始终围绕上下位党内
法规位阶关系和配套立规选择性制定空间进行明确规范,以其制度优势推动党内法规制度
体系完备有效,为实现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与依规治党制度需求动态均衡提供制度保障。配
套立规价值理性是基于党的事业发展现实而进行的制度理性选择和结构性改革,服从和服
务于依规管党治党的现实需求。
党内法规配套立规制度的工具效力服务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备化建设蓝图。从制度
理性审视配套立规制度,首先要回答配套立规制度的初衷,并展开合理期待,在回答一系
列价值性制度设定后再展开制度运行的工具设计。价值理性是配套立规制度工具理性的指
引先驱,工具理性的 “实然效果”始终围绕价值理性的 “应然期盼”,党内法规配套立规
制度价值理性将指引配套立规制度实现能动式革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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