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党政研究》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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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协同努力,尤其地方基层的执行落实关乎国家整体意识的实现与否 。因而在纵向协
                                                                                       〔 25〕
             同方面,一是县乡等基层政府在承接省市等上级部门下放职权时,应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
             的沟通联络,掌握相关履职条件及方法,确保权力接得住、用得好;二是上级部门向下级
             部门放权或收权时,应以法律为依据,以职能履行为中心,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
             并做好相关配套机制建设工作。此外,在还权市场和社会过程中,既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
             实际,注重简政放权实效,又要考虑放权的规范性与整体性,避免 “放责不放权”,从而
             在推动构建良性互动的政市政社关系的同时,使政府职能更为精简、治理成效更为显著。
                  (四)强化变现力:升级完善配套机制
                  完善的实施机制是发挥权责清单制度优势,使制度效能得到充分变现的根本保障。各
             级政府部门在执行权责清单制度过程中,应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动执行机制的升级
             完善,发挥其对制度变现的支撑作用。第一,健全行政问责机制。行政问责制是建设责任
             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是推动权力监督和制约,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制度保障。
                                                                                                         〔 26〕
             首先,国家层面应加快行政问责立法进程,提升问责权威性;其次,完善问责程序,强化
             人大、纪检监察、公众、媒体等异体问责的作用,并将庸政懒政等显性腐败纳入问责范
             围,构建高效立体的行政问责制 ;最后,要加快实现问责机制与权责清单制度的有效
                                                〔 27〕
             衔接,增强制度实施刚性。第二,强化公民权利救济机制。法谚有云, “无救济则无权
             利”。对此,一方面要推动行政复议制度的公平公正,可以将权责清单的最终通过权和发
             布权交给人大,并在具体行政行为审查中积极引入司法力量,避免行政机关 “一言堂”;
             另一方面要强化司法机关对政府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将信赖保护原则遵循情况纳入其
             中,避免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不当忽略。第三,健全制度实施的长效驱动机制。对于权责清
             单制度实施中遇到的阻力,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手段,明确各部门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
             现实定位和长远意义,避免沦为短期的 “运动式”治理,增强制度实施的持久性;另一
             方面要借助纵向体制压力作用,通过目标责任制和项目考核等方式,加强自上而下的体制
             推力,增强制度实施的效率和强制性。

                 六、结语

                  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是一种融合了自我规制与外部监督两种控权路径的制度设计,意在
             通过行政行为的操作化流程化解构,使政府正确把握行权边界和用权之责,实现国家与社
             会、权力与权利间的有序互动,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
             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其在国家治理中的角
             色定位正伴随实践的深入而得到廓清和拓展。权责清单制度作为一项改革的顶层设计,其
             在嵌入政府治理过程并重塑政府元治理角色的同时,也发挥着对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的撬
             动作用。当前,能否为社会提供精准、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正成为衡量政府治理水平的重要
             标准,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突破了以往体制机制的单向度变革窠臼,而转向一种基于 “以民
             众为中心”治理理念的行政行为及其过程的整体革新,为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夯实了
             制度基础。对各级政府而言,如何合理划清部门权责边界,减少职能交叉和推诿扯皮,从
             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如何深化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干预,从而释放
             社会自治活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如何加快职能转变,增强服务理念,
             从而将履职重心转移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这些问题既考验着各
             级政府的治理能力,也对未来进一步加强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执行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在这
             一过程中,不仅需要因地制宜地优化清单文本并采用适宜的政策工具,还需要在实践中处
             理好政府治理场域下各变量间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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