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党政研究》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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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什维克党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也是崭新的事
业,没有太多的有效经验可以借鉴,且面临着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出现一定的错误是可以
理解的,甚至是在所难免的。但列宁认为,对于一个相对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必
须正确地对待错误,“一个政党对自己的错误所抱的态度,是衡量这个党是否郑重,是否
真正履行它对本阶级和劳动群众所负义务的一个最重要最可靠的尺度” 。一个成熟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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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应该勇于承认错误,严肃分析产生错误的原因,认真研究改正错误的方法,更要敢于按
照正确的原则去纠正错误直到彻底改正错误,这是对待错误的正确态度。相反地,如果一
味坚持错误,忽略错误,并无原则地为错误作辩解,小错往往会酿成大错,甚至出现骇人
听闻的大错,这不是危言耸听。对于党的领导干部来说,再有能力的党员领导干部也不可
能从不出现错误,列宁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做不到。聪明的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在出现了错误
后迅速进行纠正,尽可能地将错误可能导致的消极影响降至最低。十月革命胜利后,对于
布尔什维克党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而言,他们长期从事革命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他们缺乏足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很多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没有经过系统的管
理等方面的培训,难免会犯错误,这需要他们学会从自己的错误中学习、自省,不断提高
能力和水平,避免再次出现同类的错误。就当时来说,一定程度和范围的党内问责是及时
纠正党内错误、警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较为直接的且有效的方式。
(二)党内问责是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的有效手段
列宁党内问责思想是在重视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培养、为解决部分党员领导干部
责任缺失问题的实践中产生的。列宁认为,劳动群众最善于区别谁是极具责任心的党员,
谁又是责任缺失的党员,要使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清醒地意识到,参加共产党不是获得特
权,而是使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担负更大的责任。列宁主张在明确责任划分的基础上,通
过问责解决部分党员存在的办事拖拉、责任缺失等问题。“一切党员对党和无产阶级国家
都负有同等的责任” ,列宁领导下的布尔什维克党实行集体领导制和个人负责制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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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实行集体管理都必须极严格地一并规定每个人对明确划定的
工作所负的个人责任。借口集体管理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 。列宁认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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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应限于在最小范围的委员会内的最重要的问题,而个人负责则体现在工作和任务的实
际安排上。这样,既通过集体领导讨论基本问题,也通过个人负责避免办事拖拉、推卸责
任等现象的出现。现实中,要避免出现因集体领导而导致无人负责的现象,即必须贯彻好
个人负责制,落实好领导干部的责任。领导干部既要负责自己的政策,也要负责所领导的
人做的事情,“根据俄国共产党和苏维埃中央机关各项决定的精神,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定的人对所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负责。我管 (不论时间长短)我负责” 。日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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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也要做到责任到人,“对不认真对待自己的义务的人员,应坚决按规定给以纪律处分,
这种处分无例外地适用于一切党员,特别是负责工作人员” 。要通过问责手段,消除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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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缺失的现象,淘汰不负责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使他们懂得自己负有对党、国家
和人民的责任并自觉落实责任。
(三)党内问责是解决官僚主义等不良现象的重要举措
布尔什维克党执政后,掌握了全部苏维埃政权,自然地,数量众多的党员参与到苏维
埃国家的领导和管理工作中,成为掌握一定权力的干部。在此过程中,他们不可避免地遇
到了各种 “诱惑”,滋生了官僚主义等不良现象,“被派去担任这种国家工作的许多党员,
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脱离群众,沾染上官僚主义” ,“我们所有的人都陷在 ‘各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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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主义臭泥潭里” 。官僚主义在布尔什维克党内主要表现为:脱离群众,高高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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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实际,不干实事;简单粗暴,强制命令;不学无术,无所事事;工作拖拉、互相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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